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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读我这些年出版的每一本书,还叫人录下我给孩子们上的课,一节一节地在家听。我喜欢油麦菜,他就辟了一块小菜园,我喜欢吃鱼,他就每天去湖边钓一条,拎回来煲汤喝……这二十年来没做的事,他一样一样地弥补给了我,可他忘了一点——” 燕宁长叹道:“他不再是二十年前的弘明了。” 时间会一天天修琢人的容貌,也会一天天修琢人的观念和性格。二十年,足够重画一张陌生的面孔。 两个人若是一路同行,始终牵着手,时不时互望一眼,时间便不敢大刀阔斧。相反,若是背道而驰,不闻不问,等到回首重聚的那一天,便谁也不认得谁了。 燕宁久居象牙塔,四五十岁仍珍存着一份赤子之心,与年少时相差无几,郑弘明却已走偏了太远。 他在充斥着算计与谋害的圈子里一路爬到顶端,使过不知多少肮脏手段,甚至不屑遮掩,尽数摆在明面上,要的就是一个杀伐决断的骇人名声。脚下尸骸堆积如山,每一具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企业,有初露锋芒就被掐死的,也有在腥风血雨中分崩离析的。 凶狠、势利、老谋深算…… 这些燕宁无法接受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融进了郑弘明的性格。他原本可以不必成为这样的人,如果每一次邪念冒头的时候,都有燕宁在身边拉一把的话。 但是,没有如果了。 “二十年前的弘明给我写诗,再笨拙,我也是喜欢的。而现在,就算他用热切的眼神看我,我心里也明明白白地知道,我和他之间,不再有灵魂共鸣了。” 星辰深远,明灭如灯。 燕宁望着夜空,怅然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抄在黑板上、他又擦掉的那首诗,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浮华渐老方明智,于情深处误青春。 “如果他能早一些醒悟,比如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我想,我会原谅他的。可惜,二十年太长了,每晚等在沙发上是什么心情,我都快不记得了。不恨了,也不爱了,算了,就那么算了吧。” 泛旧的黑白照片还躺在茶几上,皎月投光,表面雪亮,抹去了两个年轻人的面庞。燕宁看了它太多遍,哪怕闭上眼,也依旧历历在目。 美好的一刹定格成了永恒,又怎样呢? 现实依然流向了最晦暗的空谷,坠落下去,再坠落下去,直至淹没在万千声相似的叹息之中。 - 何岸眼眶泛红,努力抿紧了嘴唇,还是“啪嗒”掉下来一滴泪。 他赶紧低头用手背抹了抹,假装自己没哭。 燕宁却笑了:“好孩子,不用替我难过。爱情这东西,算起来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失败了就失败了。我这半辈子,说真的,还是圆满的事情更多。 “我有幸衣食无忧,生活安稳,一直做着自己热爱的工作。还在学校里遇见了不少有天分的孩子,把我那一点点浅薄的感悟倾囊相授。他们也不嫌弃,毕业十多年都记得我,从世界各地给我寄信、寄礼物。我自认是个有趣的人,五十好几了,年轻人喜欢的我也喜欢,没守着旧规矩当宝贝、落下一个老古董的坏名声。平日里睡得香,心思坦荡,身体也健康。 “最不可思议的是,临到暮年,我还……” 还得了个可爱的小孙女。 燕宁勾起手指,轻轻刮了刮铃兰的脸蛋,目光中满是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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