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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炸开惊雷,天际劈下一道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me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Omega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Omega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 他在这儿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可Omega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Omega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 那一抹笑容浅浅的,幸福的味道藏在眼底,盛满了,只肯露三分浓淡。 积雪化开一季暖春的时候,Omega得了一场胃病,腹部急痛,苍白着面孔吐得昏天黑地。 他以为呕吐是有了孩子,没顾得上去医院,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家,忍过了最难熬的疼痛,甚至生出了一丝奢侈的希望。 他躺在郑飞鸾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Omega任何回应。 于是,Omega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Omega迎来了凶猛的发情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发情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里,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发情的Ome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却也只有夜晚。 因为白天,他依然是与Omega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Omega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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