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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 那东西一离开就再没回来,心里空落落的大洞逼着他这些年囊萤苦读,清华毕业后就南下发展,一直不遗余力地优秀着。 迈进一家咖啡馆,这个时间点人不多不少,滕云还是一眼就把方馥浓认了出来。他本想着既然沦落到张口借钱的份上,怎么也该看着特别憔悴,特别落魄。可方馥浓现在就坐在那里,侧脸望着窗外,霓虹广告牌倒映在了他似精心修裁的眉间。这个男人依旧穿得品位不俗,不是那种贵的离谱的名牌,可偏偏搭在那模特般的身体上就水绿山青,一点看不出已是落架的凤凰。 滕云没急着走近,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望着方馥浓。对他来说,俩人之间确实算作有点羁绊,也不深,无外乎是他们总是留校到最晚的学生,一个在做高出自己几个年级的奥数习题,另一个在写情书或者写检讨。 学生时代的滕云几乎是所有同龄人的心头阴影,他是他们父母口中永远的“隔壁家的孩子”,什么都优秀得无疵可指。 除了方馥浓。 一来是方馥浓一直处于没有父母的“放养”状态,二来是他才是那个让滕云常感“既生瑜何生亮”的人。 成绩的好坏似乎只关乎他心情的晴雨,他可以在期中的时候年级垫底,也可以一到期末就跃居全校三甲;他每次向老师提出问题都极尽刁钻古怪,穷追猛打却又分明学识丰富,常常弄得人下不来台;他念检讨时的字正腔圆与落落大方总让人误以为这是国王的演讲,动作、语气乃至眉梢眼角的细小情绪都带有明显的表演性质…… 滕云记不起方馥浓是怎样以出格的言行博得全校师生的惊叹,但大多数时候方馥浓都刻意游离于人群之外。他一直觉得这人骨子里高傲,尽管他时常挂着一脸迷人又谦逊的笑容,尽管他随时随地都能把“不要脸”的气场发挥得淋漓尽致,可那种高傲长着与生俱来的尖棱,扎伤了别人还得让别人赔小心。 咖啡厅的窗外有个一身褴褛的老婆婆在卖玫瑰花,她的身前不时路过遛狗的老头、赶着下班回家的上班族、一身豹纹的时髦女孩,还有两个孩子,一边舔着自己手里的巧克力蛋糕一边觊觎对方的。方馥浓的目光就那么长视不瞬地落在那些人身上,弓形的唇还带着一抹情意绵绵的笑。 听见有人走近的声音,方馥浓掉回目光,抬脸一笑——齐整一口白牙,令人如沐春风。 滕云长得很英俊,直鼻深目,宽肩长腿,脸孔与体型都构造得十分严谨,显得可近却不可亲。这点方馥浓与他截然不同,名字听着香气四溢且女性化,身材五官倒是一划的招摇打眼,一双嘴唇尤其妙笔生花,唇呈弓形,唇角天生带翘不笑也笑,勾人得可以。 工作前的滕云性格偏闷,给人的感觉是只顾自己优秀,既不热衷也不擅长搭理旁人。不过工作以后这脾性改了不少,何况他在方馥浓面前也从不这样,滕云自己拉开藤椅坐了下,一开口就挖苦地说:“你知道我干嘛这么热忱地要见你?听你电话里的口气像是要砸锅卖铁,我眼巴巴地等着瞅你的惨样对你落井下石,这会儿看着还成啊,不怎么落魄。” “为了见你滕大帅哥,这身行头还是我借的。”方馥浓装模作样地一皱眉头,以一副对方还对不住自己了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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