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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手曾陪着李同文上过前线,沾满了血腥气。 李同文揽下他的手,放在嘴边轻啄了一口,捞进怀里,紧紧攥在心口,“都怪我,都怪我。” 沈子焉抽出手,娇嗔地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做什么呀。” 李同文打横抱起他,沈子焉应该是已经回来沐浴过了,身上有股淡淡的玫瑰香,好闻得紧,穿着件短衫睡衣,领口开得有点大,若隐若现地露出白如玉的胸膛,一副金边眼镜架在挺拔的鼻梁上,好相貌都藏在了后头,让人忍不住想摘了去。 “你说我做什么,嗯?” 沈子焉紧紧搂住他的脖子,羞赧地垂着头,额前几根碎发遮住了神色,嘟囔道:“青天白日里的又说什么混账话呢。” “李同文!李同文!混账!混账!” 门口的凤头鹦鹉都成鸟精了,仗着有沈子焉的前话铺着,大了胆子什么都敢学。可沈子焉是沈子焉,它是它呀。 “王妈,今晚就把这鸟崽子给我炖了,给我们家子焉做补汤喝。” “将军好!将军好!英明神武!英明神武!” 真不愧是李同文花大价钱远洋搞来的,真正的活成精了。一听要被炖了,赶紧摇头摆尾地装蒜,调头就是一顿猛夸。 “行了,别炖了,统共没几两肉,到时候吃了牙缝都填不满,要到时候吃了还想吃多浪费钱哪。”沈子焉说。 “谢谢老板!谢谢老板!” 这凤头鹦鹉真的是通灵性,眼见着在李同文面前最有话语权的人张金口了,赶紧把马屁拍上。 “张管家,给我看着这只笨鸟,不许再让他给我学这些混账话。”随即对着怀里的人哄道:“给李太太花钱算什么劳什子的浪费,净说胡话,你吃了好吃,天涯海角我也给你买来。” “你讨厌死了。”沈子焉拍了下他的胸膛。 说着,李同文把怀里的人颠了颠,让他更靠近自己,仿佛想把人揉进血肉里。 李宅的别墅一共五层,仿的都是欧式装潢,赶时髦地用了旋转楼梯,绕七绕八的,转得人头晕乎乎。 廊上挂了好几幅毛笔字倒是与整体洋人的风格有点格格不入,这些字里有沈子焉自己写的,还有李同文从沈子焉喜欢的几个大师那求来的。 他还记得他刚去求的时候,那几个大师自以为清高出尘,不愿将自己绝世的字交于一个不通诗书的粗人手里。最后李同文三顾茅庐,还连陪着人几个大师连下了两个通宵的棋才把字画拿了过来,放在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搏沈子焉一乐。 二楼向南的那间是他们两个人的大卧房,卧房刚进去正对着就有个大大的相框,里面镶着他们两人在上海开的第一家照相馆里拍的照片。 当时李同文权力金钱都用上了,威胁照相馆老板把开业第一张务必留给他,说要带自家太太来照个结婚照。 照相馆王老板从北平城初来乍到,不熟络上海滩上的风言风语,结果王老板准备了一套西式婚纱,一套中式秀禾服,想着李将军来了可以按照喜好任君挑选。谁知临门一脚,恍然发现,李太太是个男的,当即两眼一闭吓晕过去,叫人赶紧准备两身西装,两身中山装。 李同文和沈子焉穿上两件都一起拍了照,最后精挑细选,还是发现中国人还是穿中国人的服饰最有味道。照相馆老板还挺有眼光,中山装上的暗花和刺绣各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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