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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老大在复杂的城里头生活了那么久,实在太了不起。 想到阿恒,乐乐不禁有点儿惆怅,自己在羊城了,阿恒也在羊城,虽然他猜羊城要比溯村大十倍,可他却感觉跟顾家老大近在咫尺,他们抬头看的都是羊城的天,脚下踩的都是羊城的地——可这只有他知道。没有阿恒的电话号码,他连来了也不能说一声,甚至就在同一座城了,也不能见上一面。但他也没有完全消极,他一想到阿恒可能走过他正走着的路,仿佛路上的砖也熟悉可亲了;他摸着准姐夫带他去的茶餐厅的水杯,想到阿恒可能喝过这一只,仿佛上面都带了香气。 他真想,真想跟阿恒见一面啊,在溯村以外,在城市里。不知道在城里的阿恒,跟在溯村里的阿恒,会不会不一样? 第三十二章 乐乐学东西很快,不一会儿就懂怎么坐地铁跟公交车了,刚去羊城的前几日,准姐夫早上还领他去医院,过后就都他自己一个人来来回回。他成就感可足了,每天坐地铁,中途还要转线,放溯村里,别说同龄人,有几个大人能像他一样每天坐快得咻咻咻的地铁?恐怕坐都没坐过! 另一方面,爷爷醒的时间越来越长,虽然仍不怎么能动弹,但总是好现象,乐乐心情也就更好了。他怕爷爷无聊,也顺便给自己打发打发时间,就一本本的读大姐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金庸武侠,偶尔唱唱粤剧,给奶奶打打电话。来羊城头两天,他总控制不住的想顾家老大、想要见人家,慢慢的又适应了,见不到就见不到,当自己在溯村就好了,而且找到事儿做后他是真没空,都沉浸在里面呢,只能分出一小点时间发呆想人。 “爷爷你看我的!”他手里拿着自己用纸做的剑,按着里提到的招式挥舞,详细的演示给爷爷看,可谓有声又有色。虽然爷爷不说,乐乐也从他眼神里看到了高兴,便更加起劲儿了,照顾人也成了享受。 大姐见乐乐乖,过了几天特地拨出半个下午的时间带他去到处逛,吃晚饭的时候准姐夫也来了,反正是在他们大学的饭堂,离得近。乐乐一日三餐不是在医院解决就是在学校饭堂里解决的,晚上则睡在准姐夫的宿舍里,虽然出去实习的两个舍友偶尔回来住一晚,但也不碍事,他可以跟准姐夫拼床睡。 今晚吃饭的时候大姐照例说了说她实习的事儿,主要是说给准姐夫听的,可意外的是,乐乐扒饭的时候竟然听到大姐提到了阿恒。大意是说跟她一块儿实习的一个女生跟阿恒同校同系,一直想泡阿恒云云,得知大姐跟他同乡羡慕得不得了,她边说边笑:“要她知道我跟阿恒住隔壁屋,指不定要跟咱回家过年好接近他呢。” 乐乐一听就来劲儿了,鼓着一腮帮子饭抢在准姐夫前头说:“恒哥学校离这边很远吧,不然咋没见你跟他吃饭啥的啊?” “就知道你要问他的事情。”大姐瞥他一眼,“远倒不远,都在大学城里,坐几站公交就到了,只是没很熟,干嘛要一起吃饭。” 乐乐心里本来有点儿委屈的——他能忍下来不主动开口提阿恒了,他容易么他,但一听到阿恒也在大学城里,可以说是又惊又喜,要知道大姐跟准姐夫的学校也在大学城里!他咽下一口饭菜,瞪着俩眼睛问:“恒哥真在大学城里?”“是啊,你想找人家?他回溯村被你烦就算了,人家现在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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