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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 “……你再说一句?” “说完了。” “滚你妈的。” “不滚。” “滚!” “行,你可别后悔。” “……你他妈威胁我?你太阴损了吧?” “不是你让我滚的么?” “……你明明知道我那是气话!” “有病。” “你再说一句?” “说完了。” …… 他俩你一句我一句的对骂,越发来劲,郑哲气的脸红脖子粗,顾铭脸上倒是很正常,他一边吃饭一边平静的骂郑哲,眼神儿尖刀一样在郑哲脸上划来划去。俩人吵了足足五分钟,最后又是因为词穷了,才双双熄火。 郑哲发现他跟顾小红之间的关系总是非常奇妙,很难一直好好的,每次刚要好的如胶似漆,总有点鸡毛蒜皮的事让俩人重新相互仇视。 但郑哲转眼又一想,人无完人,明珠染尘也是明珠,顾小红再顽劣也是美人,他只要长的好就行了,这就不影响郑哲拼劲力气养他,也不影响郑哲一厢情愿的‘欣赏’他。 第 11 章 郑哲自从跟了张春明,才算真正的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了混。 以前他一直以为混是为了名气,用拳头证明一个男人的最原始的强大,可现在他发现,很多人混是为了赚钱,而他的强大也已经沦为了为别人掘财的工具。 张春明根本不是王达吹那种低级混混,王达吹凭借武力直接跟人要钱,张春明不一样,他要的都是‘生钱’的东西。 现在很多国企都在改制,之前的集体共有财产改成股份承包制,市场较前些年活泛了不少,张春明开了很多家旅店,靠着自己的黑势力强占了最好的地盘,钱越赚越多,可张春明对此毫不满足,他甚至看上了交通这块肥肉,因为道路就是一个城市的动脉,是运输钱财的直接来源,正好赶上客运站开始搞路线承包,所以他蠢蠢欲动,打算把所有本市到省城的客车都买下来,独霸这一条线。 但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南街的李四也抱着同样的想法,两帮人打了小半年,闹的动静之大,牵扯了半个市的混混都不着消停。 在这场混战中,张春明算是胜算比较大的,他手底下养着好几个重刑犯,都是蹲过十几年大牢的老家伙,有些人甚至四十多岁,他们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在监狱里种葡萄,做家具,出来之后没工作没老婆,有的只是一把年纪,像这样的人张春明都给敛到自己麾下,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那些人感激的无以为报,他们有的只是一条命,所以各个都是抄起刀子就敢杀人的主儿。 郑哲却跟他们完全相反,他非常惜命,就像是最狡猾的老流氓,同样是捅人,别人一刀就刺在要害上,他扎七八下也只是皮肉伤,而且动作迅捷,从不拖泥带水。 时间长了,郑哲渐渐的有了一点名气,大家都知道张春明手底下有个郑老六,这个小年轻很有手段,不但有张春明罩着他,都传他还有六个凶神恶煞的哥们,就是之前算计王达吹把他腿打断那帮人,而这个老六前一阵子又在张春明跟李四的恶斗中一刀轮在李四的嘴唇上,当场就把李四砍成了三瓣嘴,血流了一大襟,生生把李四废成李兔子。 郑哲的确是把李四砍成了三瓣嘴,不过他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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