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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心酸,绝对是他妈一部血泪史! 我上初中的时候,曾经恋爱过。 那种单纯的喜欢,想要永远在一起的心情,是令人难忘的。也正是因为难忘,所以伤人至深。 初中时,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名字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欺骗了我的感情,一面说着如何如何的喜欢我,一面却偷偷地和另一个男孩子在交往。 当东窗事发,她脚踏两只船的事情被曝光,我跑去质问她的时候,那个男孩子也在质问她是不是脚踏两只船。 如果说,她勇敢地回答是,我可能会原谅她的多情。但是,她竟然对那个男孩子说,我只是一个娘娘腔,她当我是小妹妹! 小妹妹?! 我擦……去你妈的小妹妹! 我每次在不经意间回忆起这件事,都忍不住想要爆口。我不习惯隐忍,所以,爆了。但是,在当时,最为可悲的是,我只会躲在暗的角落,偷偷地哭。 每次想起我那时候的窝囊样子,我都有种想要摧毁一些的冲动!最好,能用几个炸雷,将过往崩它个细碎! 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令人恶心的初恋,所以我才努力让自己变得百毒不侵。 江湖规矩,在别人对你下手之前,你先将对方撂倒,这便是赢。 秉着这个真理,我练就了先发制人、一招毙命、口淬冷箭等多项技能,但凡遇敌,无往不利。 我身边的助理一个接着一个地换,十有八九,是被我骂跑的。 说实话,我不在意。 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我哪里有那份闲心,去记住谁的那张大饼子脸?去扼腕谁离开时的背影?! 曾经,我的感情是那么的纤细,以至于总是被别人影响。看着别人开心,我就快乐;看着别人落泪,我便伤心。当我意识到,自己不能主宰自己的感情时,我毅然决定,要改变现状。 也许,正是因为我渴望着这种改变,所以才有了今天“木亢”。 看着别人为我所描绘的故事尖叫、伤心、兴奋、悲伤、愉悦、痛苦,我坐在电脑后面,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我想,这辈子,我不会再被别人主宰感情。这辈子,我便是“木亢”! 也许,正是因为我有这样一个脚踩两只船的初恋恋人,所以,当熊格格对我说:“我从来没以为自己是谁,我只是我,熊格格!当我意识到,我喜欢傅姜,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不让自己犹豫,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你。我想,如果你恨我,就让你早一点儿恨我,然后早一点儿忘记恨我,早一点儿去爱别人。苏杭,我对不起你,只是因为让你心痛了,但并不是对不起你的这段感情!至于我和傅姜的事,是我俩的事,我自己会衡量,会解决。如果你非要用话刺痛我的心,报复我对你的伤害,我接受。”的时候,我才会强迫自己冷静地放手,不去恨她,不去伤害她,不去……撕裂她! 只有天知道,我真的想……撕裂她!然后,一口一口,将她送入口中,用我锋利的牙齿刺穿她的肌肤,撕开她的血纤维,用舌尖去品尝她血独有的味道,然后慢慢咀嚼着咽下,让她沿着我的食道,进入我的胃,慢慢融入我的血,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这样,即便是死亡,也没有人可以将我们分开! 呵……恐怖吗? 难道没有人知道,我爱她已经至疯至狂?! 不要以为,只有小叔叔会疯、懂得疯、能够疯,傅家人的血里,流淌着的,除了冷血,便是癫狂! 我若不狂,便是情殇——这话,是傅姜说的,我直到失去熊格格之后,才体会到其中的真正含义。 午夜时分,辗转难眠之时,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当时,我也曾为爱痴狂,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妈地!越想越烦躁! 我用力捶了一下床,坐起身,走到书桌前,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只铅笔,想画些什么,用笔杆子宣泄一下那些堵塞在我口的复杂感情,却……一片茫然。 是的,一片茫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不知道是因为失恋带给我的伤,太深,干涸了我的创作灵感,还是因为身边缺少了那个女人的陪伴,影响了我的正常发挥?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铅笔在画质上排着单一的线条,整个屋子里除了那种寂寞的沙沙声,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包括我的呼吸声和心跳。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到底还有没有呼吸和心跳?! 哎……已经失眠了多少个日夜了?偶尔的浅睡,对于我而言,都是弥足珍贵的,然而,我他妈地并不想去珍惜它!失眠,便失眠吧!至少,这样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想想那个没用的女人,去怀念我们那猥琐的曾经。 猥琐?呵……这个词儿用来形容熊格格,真是恰到好处。貌似认识熊格格之后,我光顾医院的次数明显增多。而且每一次都他妈玩得够狠,俗称惊心动魄。 第一次,我因为懵懂的嫉妒和不成熟的稚气行为,一个人吞下了那么多的饭菜,导致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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