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思过崖_【那年思过崖】(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那年思过崖】(2) (第2/9页)

旧是那样呆滞,无神地

    看着远方。

    「对,林平之,他入门不久,且入门后令狐冲即上思过崖,所以与他并无深

    交,他不必担心令狐冲是否同意;并且因为入门尚浅,且生的英俊潇洒,岳灵珊

    可能对其倾心;最后在师傅那里,对林平之也不甚厌恶,如果表现尚可,则征得

    其同意并非难事。」

    煌煌一段论述将道理讲得头头是道,将宁中则心中顾虑最大的三个问题都稳

    稳击破。

    宁中则仍旧呆滞,但呼吸似乎已经开始不甚平稳,显然是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也似乎是在做着最后的斗争。

    「师娘,我说的对吗?」

    「啊,对……对……可是,可是平之他入门尚浅,武力甚微,且无尺寸之功

    ,猝然将灵珊她交给他,怕是难以服众;况且,平之虽说这几日表现中规中矩,

    但毕竟是富家子弟,难免有些轻浮秉性,灵珊跟了她怕是……」

    「师娘,你还想不想夺回你的冲郎?」

    林平之不禁增加了些声响,犹如一个劝说君王的谋臣,又似引诱人犯罪的幽

    灵,他故意用了「冲郎」

    这样暧昧的词语,让正在犹豫的甯中则完全怔在那里。

    「我……我……想!」

    「那幺,现在还有其他好的办法吗?」

    「没……没有……」

    「那幺,还有其他合适人选吗?」

    「没……没有……」

    「没错,你要知道,现在只有林平之,只有他才能帮你夺回令狐冲。至于你

    的女儿,岳灵珊,她不单单是你的女儿,还是你的情敌,夺走你冲郎的敌人!她

    的幸福与你还有关係吗?」

    「灵珊……她……啊……情敌……啊……」

    宁中则的表情变得异常痛苦,对女儿的亲情与对令狐冲的爱情发生了激烈的

    碰撞。

    「果然,你是一个善良的母亲。」

    林平之诡笑一声,拿出了竖笛,吹奏起那熟悉的江南小调。

    宁中则似乎更加痛苦,双手开始捂着脑袋,林平之明白,此是脑中尸虫被唤

    醒而吸食脑髓的表现。

    若问这尸虫如此剧烈活动对人脑确有伤害否?答桉是肯定的,而且伤害不小。

    严重者,便如日月神教三尸脑神丹发作时的模样,人已无半分意识,全如一

    具行尸走肉。

    此处,林平之也是到了非用不可的境地,他利用尸虫对宁中则进行改造,宁

    中则的脑袋则被部分吸食,自身的判断力和领悟力将受一些影响。

    但所幸,林平之及时收手,损伤亦不算甚大。

    「师娘,能听到我说话吗?」

    刚刚从痛苦中挣脱出来的宁中则挣开呆滞的美目,如同梦呓道:「恩……」

    「很好,现在听我说,岳灵珊是抢走你深爱的冲郎的敌人,虽然她是你的女

    儿,但她更是你的敌人,明白吗?」

    「明……明白……敌人……」

    「恩,所以,为了夺回令狐冲,你将会怎幺做?」

    「我……我将……我将会让灵珊嫁给……嫁给……林平之」

    「恩,很好,但,问题来了,让两人喜结良缘怕只是你的一厢情愿呐。」

    「恩?」

    「没错,岳灵珊不成问题,她是您的女儿,师娘可以循循善诱、谆谆教导,

    引导她接受。但林平之不同,他虽说是您的弟子,但毕竟入门尚浅,而且以他在

    衡山的表现,他丝毫不会为外力屈服的,不是吗?」

    「是……」

    被尸虫侵蚀的宁中则明显更容易地接受了恶魔的引诱。

    「没错,他可能不同意,岳灵珊虽说聪明伶俐、俊美有加,但林平之毕竟是

    见过众多女子的纨绔子弟,他是否愿意同岳灵珊交往还是未知,遑论两人举桉齐

    眉、相濡以沫。」

    林平之就这样把自己变成了这场竞赛的主动方,虽说岳灵珊年纪尚幼,但却

    是一个少有地美人坯子,有此美人相伴,他林平之不知要修多少福分,但此时,

    他却依靠这小小的尸虫,反客为主了!「是……」

    「所以,师娘,你要费尽心思让林平之接受岳灵珊,你将揣测林平之的嗜好

    、了解林平之的习惯,训练你的女儿,不断取悦他,这样他才会同意,不是吗?」

    「是……我要揣测……要了解……要训练……取悦……」

    「很好,为了让林平之接受岳灵珊,你将做任何事,任何事,因为只有这样

    你才有机会夺回你的冲郎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