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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也不会比他更加好看了。 柔顺的胜过一切的银色长发,圣洁的让人不忍玷污。 可他依靠吸食人血为生,尤其喜欢干净纯.洁少女的鲜血。 放他走,是正确的事情吗?莉莉昂起头,看着半被乌云遮挡的月亮。 不放他走,沉沦的会是自己。 莉莉呼出一口气,在火舌彻底将一面兔肉烤成黑炭之前,压小了火焰。 接着余光,她用银刀割去烧焦的一面,独自吃掉了剩下一半的兔肉,又将那只完整的用余温焖熟的鸡肉送给主人家。 “这怎么好意思?”主人家大婶面色犹豫,她身后,那三个孩子的目光紧紧落在了鸡肉上。 “给小孩子吧。”莉莉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莉莉端着烛台,关上杂物房的门。 这里很乱,气味也不算好。 她将烛台放在杂草堆旁,躺在了提前准备好的床铺上。 当了八年的旅行医生,她要回家了。 佛罗伦萨城,就在前面不远处了,离开时候,一个人一位血族,回来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之前也是,父亲母亲死后,就一直是她一个人了。 莉莉昏昏欲睡,风吹熄灭了烛火。 突兀的落锁声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注44:即大泽乡起义,又称“陈胜吴广起义”,是秦末农民战争的一部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解决已失败告终。 注45:司马迁所著第四十八篇,为陈涉世家。 注46: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出自,这里大致的意思是,阿庆由大泽乡起义想到了秦朝,再由秦朝想到的了这篇,在联系到梳羊毛事件,体现“仁义”的重要,秦王朝“仁义不施”的结果是灭亡,现在是羊毛工人选择反抗。 这里转换比较大,解释一下。 注47: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出自,翻译为:现在逃跑是死,发动起义也是死,同样是死,为国事而死不好吗? 以上出现的两篇文章,写作时间皆在北魏之前。 第37章 自愿被束缚的血族(一) 马尔科被送到了爱德蒙公馆。 用破烂的草席卷着, 干涸的鲜血染透了草席。 他被绑在广场上,当众鞭笞五十下。 府邸里的人类佣人帮忙将马尔科转移到了地下室的房间——人类的鲜血可能引起长久压制食欲的血族暴动。 海涅托舒芙蕾太太转交了一小杯自己的鲜血给马尔科。 莉迪亚的状态很不好,过度的悲伤与担忧让她没有奶水, 尚未足月的孩子哭得令人心酸。 元庆准许莉薇娅陪伴自己的妹妹, 她独自待在房间内,读从长亲书房里取来的书。 佛罗伦萨城仿佛又回到了她刚刚到来时候的模样,但元庆知道,一切都在暗处酝酿。 元庆合上, 脑海里不由得响起金离开时做出的那个预言。 陆地与海洋, 工人与老鼠,阴谋与死亡。 六个看似无关联的词语。 元庆闭上眼睛,脑袋空空的, 毫无头绪。 她被困在了这座大房子, 与外界彻底的隔离。 而这才是一个开始。 之前的几年里, 虽然她也很少离开爱德蒙公馆, 但每天至少还有课程学习,有一点点不同的地方。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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