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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排练时候摸鱼,对着手机那一小方屏幕找到了莫星。 唐真本来并不愿意和程冬重操旧业,程冬适合单飞,风格并不局限,但是当程冬和司徒青莫星一起找到他,拾起各种乐器,在短暂的磨合后音符相撞融合,他就知道他没法拒绝了。 对程冬产生感情,正是在两人同为乐手的时候,他在这世界上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摇滚和程冬,一齐重新出现在他面前,他长久以来的压抑隐忍,像那些早已洗去的纹身,再没有存留余地了。 在公演前半个月,乐队组建成功,苏瑾被气得想脱下高跟鞋敲程冬那颗死不悔改的脑袋,却也无法,答应为这支乐队造势。 当这座城市樱花盛开,公演便也拉开序幕了。 这座新建剧院抛弃了古典风格,装潢简洁,环状空间宽阔且充分利用,没有包厢,高度震撼的穹顶下,三层楼全是都是分布科学且紧凑的梯度座椅。 于是,原殷之没办法买到观赏角度绝佳又能不被注意到的位置了。翟洁来向他反馈座位信息时,表示可以拿到前排最好的位置,原殷之想了想,干脆要了第一排的正中席位。 音乐剧开始前观众陆续入场,可容纳一千多名观众的剧场内,只有不到四成虚席,对于首演来说,算是个很不错的成绩,这当中有许多人是初版粉丝,饶是剧组每个人都信心满满,在登台之前还是难免紧张。 第一幕是一场庞大的群戏,数字技术模拟出电闪雷鸣后的草原火灾,绚丽且充满创意的视觉效果,不少人在心里评估这是否是哗众取宠的时候,程冬拉开第一嗓子。 戏服服帖,让程冬觉得自己就是一匹斑马,黑白相间混淆主次的条纹皮毛,就是他引以为傲又自我嫌恶的外衣。 火灾短暂改变了这片草原的食物链关系,大火会烧死蝼蚁,也不会放过猛兽,牙齿和利爪在这种时候没什么作用,甚至不比食草动物耐久的四蹄。 幸存下来的动物们都饥饿疲劳,有一天过去后,它们便会回到捕食与捕食的关系,这没什么不对的,除了那匹以为自己顿悟了马生的黑白傻子。 斑马意识到在不同的境况下,动物们的地位也会发生改变,所以它唯恐天下不乱地,不自量力地,开始在这片草原撒野。这途中有它碰到过追随者,旁观者,和敌对者,甚至效仿他的竞争者。 这并不是一个励志故事,某个脑筋开窍的家伙改变了世界秩序,这是一个连自己是白底黑纹还是黑底白纹都没搞清楚的疯子,想要世界变得像他的脑袋一样浆糊的幽默又悲惨的故事。 观众们时而哄堂大笑,水晶灯都要被震下来,时而惊呼,更频繁出现的是不忍干扰舞台的短暂掌声。 原殷之坐在正中,看他熟悉的程冬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变成各种各样他不熟悉的样子,他不是没有听过程冬唱歌,但从未听过程冬这样声嘶力竭地唱歌。哪怕青年神情忧伤,哪怕角色情绪低落,程冬的歌声都有一种声嘶力竭在里面,并不是用力过猛,而是淋漓尽致之下,还想挖掘什么的渴求。 当三次谢幕结束后,帷幕落下,原殷之才回过神来。 他矜持的衣领早就被抓开了,为了方便他急促起来的呼吸,观众们的低声议论也难掩激动情绪,他看到很多人脸上出现赞赏的笑容,那些人纷纷从他身边走过,沉浸在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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