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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菩萨五蕴皆空……” 老马拍了我的大腿一下,他叼着烟,慢腾腾地走到电视柜前,那儿有台黑胶唱片机,黑胶碟我全给他理进一只纸箱里了,放在唱片机边上。他在纸箱里找了找,找出一张碟,播给我听。他把黑胶碟包装拿给我看。封面上三排老外,穿得花里胡哨的挤在一起。老马说:“披头士。” 我点点头,重复:“披头四。”我问,“那有披头三和披头五吗?” 老马哈哈笑,笑开怀了,音乐起来,他伸直了腿,放松了。我们继续吃车厘子,继续盯着那黑漆漆的电视机屏幕,听披头士。 我数包装上的一个低眉耷眼的老外的胡子有多少根。 听到一首歌,节奏我挺喜欢的,听上去很随性,开心。我问老马:“这歌叫什么?” 老马说:“When I'm Sixty-four。就是当我六十四的时候。” 我说:“六十四!那我还得活四十年呐,活不到那么久吧?” 老马看我,说:“胡说什么呢,现在人起码得活到个七八十吧?” 我也看老马,他先移开了视线,我还一直盯着他,活到七八十,那可不得活得像老马一样了,肿眼袋,水袋似的大腿,凹凸不平的小腿肚,怀着果冻似的肚子,发皱的嘴唇,起褶的脖子,松弛的皮肤,一嘴假牙,一嘴的口气清新剂的气味。我不要。 我回进卧室,继续给老马整理毛线衫,整理冬装,我翻到一条他的羊绒围巾,格纹的,老气横秋的。第二天,我趁老马不在家,拿了他的这条围巾卖给了四季广场的一个小年轻,卖了三百五十块。我拿三百块烫了个头,剩下五十去吃了顿肯德基。 我和小马一起听大卫·鲍伊那是发生在他打了我之后很久的一件事了。 我卖了老马的围巾之后,他没立即发现,我就还住在老马家里。白天我在家待着,极少出门,老马在家待不住,六点起来,吃过早饭就出门了,去公园,去超市,十点到交易所报道,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带些吃的,我们两个一块儿吃。老马不会做饭,我的手艺也够呛,我们吃完热炒吃快餐,吃完快餐吃寿司,还吃鲍参翅肚,反正天天变着花样来。在吃上,老马很舍得花钱。他也带我下馆子,到了晚上,他知道我是愿意出门的了,但凡新开了什么馆子,人人都说好的,他就照着大众点评,要预约的先预约,有团购的抢好团购,叫上一辆滴滴,车到了,他先出门,过了十来分钟,我再下楼,我们一块儿坐车去吃饭。吃完饭,要是我上早班,我就直接去好再来,要是我上夜班,我就陪老马逛晚上的公园,看广场舞;看小孩儿溜旱冰,溜冰鞋上一串小灯闪红光、闪绿光;看年轻的男女包在牛仔裤里的屁股——扁的,圆的,滚圆,挺翘的;或者我们去电影院看电影,黑暗中,他摸摸我的手,我的手搭在他的腿上。 老马给我零花钱,挺多的,每天给,比我每天在好再来赚得多多了,但是我总不能指望着他,他和我住一起,我们俩岁数实在差得太多了,我们又不上床,和小马说的似的,我像他曾孙。大人养孩子,总有一个人要先走的。 其实老马每天凌晨三四点就睡不着了,他会坐起来,动作很轻,靠着床头,就这么坐到天亮。我睡得浅,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醒。我偷偷看老马,留意他的一举一动。我不出声。 六点了,老马起身了,穿拖鞋,换衣服,我爱在这时候揉揉眼睛,抓住他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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