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窝案(某黄窝案)(1-170)_分卷阅读13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分卷阅读139 (第2/3页)

少有人能坚持做到这一点。特别是被询问的人处于人困马乏,极其需要休息的时候。

    在一场马拉松的审问中,多多出现了精神恍惚。他突然发现自己便是那个凶手。

    韩某露案发后,媒体连篇累牍的披露了大量的现场的信息。当时的多警官对这个案子又特别关心,对那里又十分熟悉,使得多多好像自己亲眼看到了现场一样。

    重新勘察现场之后,在现场检测到了多多的DNA。在多多的住所也发现了韩某露的东西。韩某露的尸体虽然已经火化。但是当时在她身上发现的精斑样本经DNA比对,发现与多多的DNA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九。可以做同一认定。

    这是铁证。

    与此同时,英生一直在监狱里喊冤。现在有了新的凶手,对英生的误判便可以重新考虑了。

    警察的误判来自于英生自己的表现。英生到过现场,而且他去了每一个房间。那毕竟是他自己家。这样当时的场景只看了一眼他便全部印在了脑子里。自己完全不知道那便是犯罪现场。可是警察一问当时的情形,他全都回答出来了,而且都非常准确。例如液化气瓶被搬进了卧室,点燃了一根蜡烛等。而现场的情况不是凶手很难正确回答的出来。他又刚刚发现老婆乱搞,有动机。这便让警察误认为英生就是凶手。

    可是同样的情节多多却回答不出来,只能诱供。例如,

    “液化气瓶放到哪里了?”

    “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呢?报纸上都报道了。你拿我们当傻子呢?告诉你,你越装糊涂越暴露你的内心肮脏。是你当时在现场的证明。”

    “哦,搬到卧室的床边了。”这件事虽然是他走后发生的,但是由于报纸早就报道了,他又十分关心那方面的报道,当然看到了。而且留在脑子里,好像一直如此一样。

    很快‘韩某露被强奸案’有了结果。英生并不是真正的杀人犯,被当庭释放。‘真正’的罪犯交警多多被批捕。随即对他进行了审判。

    审判中检方称,检方认为,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辩护律师也相信了这种说法,放弃了无罪辩护,反倒承认了奸杀,要求减轻处罚。他说,鉴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程度不深,临时起意,且带有偶然性;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非特别严重,且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建议应当从轻处罚。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主观杀人的故意,因此指控犯罪嫌疑人强奸致人死亡,而非强奸、故意杀人。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检方未指控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也许是出于考虑死亡是在两个人争论嫖资的过程中发生的。但他认为犯罪嫌疑人应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首先,被告人是导致被害人窒息性死亡的直接原因;其次,在作案后发现被害人没有了反应,被告人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采取放任态度。造成被害人死亡,几个家庭破裂的后果。此外,被告人意图制造爆炸,破坏犯罪现场。虽然这一意图由于男事主的回家这一偶然的因素的出现而未能实现。但其主观意图仍然存在。

    法庭上,辩护律师提交了被告人立功受奖的证书,认为被告人做协警、交警期间表现都非常好,曾经立过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作案过程,使案件中很多存疑且不好查清的环节得以厘清,情节属于比较严重,建议从轻判罚,“量刑上可以是有期徒刑14年,最重是无期。”

    对此,原告律师表示,被告人作为警察知法犯法,工作岗位上的立功表现不能作为此案从轻判决的条件;此外,被告人如实供述是归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做出的,“有这么多直接证据证明你犯罪,在这些证据面前不坦白也不行。”主控方认为,此案量刑不适合在附加条件上计算刑期,“这个案件不在减轻量刑规范范围内,不应该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计算刑期”。

    虽然多警官自己没有承认杀人,但是他的律师替他承认了。在高压下为了生存,中国律师的操守很值得怀疑。

    幸好,张某顺又发现了的线索。

    “韩某露的所有材料都检查过了没有?”张某顺问文件保管员到。

    因为多多案已经交法院了,为了避嫌,一般人并没有继续查看证据的资格。可是作为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