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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可能接受! 于是离开了没有几个小时,天要黑的时候,穆风又折回了书店。他不进去,就站在门口,每进去或者出来一个人,他都要抬头看一看,看到不是他认识的,就失落一阵。 花姐开始不怎么理会他,可是当每晚关门和早晨开业的时候,穆风总雷打不动的站在店门口,如此连着整整两周,花姐就再也不能当做看不见他了,她都开始怀疑这半个月来穆风到底有没有好好睡过一次觉,吃过一口饭。 可花姐也没有办法,开始是廿七不许她告诉穆风,后来是她也联系不上廿七了。有那么几次,她看到穆风站在屋檐底下,和不知道哪里来的流浪狗蹲在一起,他摸了摸小狗的头,小狗就蹭蹭他的脚。 她就觉得,穆风和流浪狗也差不多了。 廿七怎么就能狠心,把好好一个口碑颇丰的大夫、一个出类拔萃的博士,给整成了现在这幅鬼样子。 花姐丢下手里的抹布,实在忍不住了,走出去站在穆风跟前,跟他说,“回去吧。” 穆风抬起头来,眯起眼睛盯着花姐看了会,很久才认出来。他看了太多的人,感觉对脸部的识别有些迟钝了,但最重要的是,这些脸都不是廿七的。 花姐憋了一口气,训他,“好好一个大夫,像什么样子!你连工作都不要了吗!” 穆风也不恼,他伸手招呼着被吓跑了的小狗,说:“我请了假的,没有耽误工作。” 然后花姐就气郁了,这样的人,还怎么跟他沟通! 穆风不知道自己守在这里有什么意义,其实守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就知道,廿七不会出现的,可他还是没走,没日没夜的呆在这里。他只是觉得,如果自己走了,廿七就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他应该等下去,天气那么冷,万一廿七看到了他,一定会来给他围围巾的。 这两周,也不算没有收获,至少穆风还想通了一些事,一些以前总是暗示自己逃避的事,一些他一直在对廿七做却从来闭口不谈的事。 比如喜欢。 书里说的总没错,人的确是个不得教训的生物,必须要在失去中才开始忏悔。但人也是种胆小的东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穆风就是因为被后面这种教训狠狠打了一鞭子,才忘了前面那种更令人心塞。 所以他迟迟不说,迟迟不表达,将暧昧一步步升级到自以为不必再说的地步。到了今天他才发现,隔着那层纸,暧昧始终都还是暧昧,不能突破成自己想要的东西。 戚绍川说他疯狂,可他其实根本就不疯狂。不管是给廿七买东西、购置家具和衣物,还是给他办户口的事,那都是钱和关系能解决的东西,随便搁在一个有钱有势的人身上都能做得到,甚至比他做的更好。 他其实没能为廿七做什么。 如果早一点,再早一点,他说了、做了,廿七还会走吗。 穆风觉得手指有些僵硬,开始后悔没带双手套来了,要是可以,最好再多穿件秋裤,也不至于冻得快跟狗一样。他一转头,看见蜷在身旁的小狗,呜咽呜咽的叫唤着。 好吧,还真的跟狗一样。 他正这么想着,眼前递来一双皮手套,真皮,一看就是。这一定不会是廿七,至少廿七没那么多钱去买一双真皮手套。 所以穆风头也没抬,“谢了花姐,我不需要。” 手套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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