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腔热血融进戏词里。 今晚这出精改后的,便是出自北平大名远扬的李郎之手。李郎,名鸿志,祖上清朝为官,世世代代包揽“三鼎甲”。就他个人来说,文学造诣颇高,且也是个痴到疯魔的戏迷。 两人讲到最后,均有些激动。贺琛下床,从书桌上拿来纸和笔,竟一人书写,一人比划,兴奋上了! 这场面,落在外人眼里,定是感人肺腑的。都道是知音难觅,谁曾想又威又煞的贺军长,有一天竟愿为戏子动笔改本,钻研琢磨,大半夜不睡觉? 这面子,冷佩玖独一份儿! 说到劲头上,冷佩玖也忘了两人间的阶级隔阂,更忘了贺琛是个军长。他手舞足蹈,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睡衣松垮垮地披在身上,刚比完最后一个手势,额头上铺了晶亮的汗水。 他说:“军长!你与我写一出新戏吧!我来演,好不好?” “高山流水觅知音的伯牙与子期,钗头凤词怨相和的唐婉与陆游。再者,志邈浮云歌团扇的班女与刘骜。太多了,军长,我们来排个新东西,可好?!” 贺琛没说好不好,这些历史故事,他均略知一二。伯牙子期敬知音,唐婉陆游献痴情,这班女与汉成帝的故事,大约说的就是“只闻新人笑,哪闻旧人哭”的故人变心之无奈。 冷佩玖想演这些轰轰烈烈,情关大开大合的戏码,究竟是为何? 贺琛抿了唇,坚毅的面部线条是昏黄的灯光都柔和不了。他慢慢放下手中纸笔,攥着冷佩玖的手腕,问:“小玖,你莫不是……真喜欢上我了吧。” 冷佩玖心一热,他眼睛里水光泛滥,谛视着面前这位军长。贺琛穿欧式睡衣,剥掉军皮,健硕的肌肉藏在衫下,胸前起伏的纹路没入衣襟,周遭的劲儿是不一样。 这时候的贺琛,看起来是位风流英俊的公子爷。他眉头微蹙,手指火热,一抬眼,也是能引得男男女女为他奉献牺牲的主儿。 冷佩玖虽然说过——军长,我跟你。军长,你要了我把。但他从不把“喜欢”啊、“爱”啊什么的挂在嘴边。这些感情都太珍重,又慎重。说出来了,就很轻浮。好似随口一句玩笑。 在这个年代,喜欢谁变得很自由,不喜欢谁也变得很快。今个儿喜欢了,穷追不舍;明个儿有更好的人了,又弃之如敝履。这是喜欢?这是闹着玩! 在冷佩玖心里,喜欢和爱,都太神圣。要是说出口,就得一辈子。往后痛苦也好,痛快也好,悲伤幸福,他都敢于承担。 现在,贺琛问他,你莫不是真喜欢了我? 冷佩玖拿不准,他承认贺琛是位不可多得的知音,也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流星赶月般追逐贺琛。但纵使他在戏里尝遍了千百种爱,经历了无数悲欢离合,现实里,他也没有真正经历过一段感情。 这是不是喜欢? 冷佩玖不知道,他慌了。 人一慌,眼神就乱。眼神一乱,明察秋毫的军长,猜了个七七八八。 不等冷佩玖给出答案,贺琛先发制人。他将冷佩玖提到跟前,让他在自己的大腿上坐好。接着贺琛拢了被子,将冷佩玖的后背罩住:“盖好,别回头凉了。嗓子坏了没法儿唱戏。” 贺琛又说:“小玖,这些话,我只问你一次。你要是还想在我身边,你就老老实实回答。” 冷佩玖打了个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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