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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出租屋,把那一米六大小的粉红豹布偶转移到了奥林。 霍之璋下班后一进卧室,看见自己灰白主色调的房间里突然出现了一抹粉色,异常扎眼。他沉思片刻,还是退出去敲了敲厨房门。 “那丑老虎是你今天买的?” “......那不是老虎,是豹子。而且它也不丑,挺可爱的。” 霍总经理不敢苟同,咳嗽两声又问:“你很喜欢粉色?” “还不错吧。” 霍之璋想,果然扮演女孩子时间久了,多多少少也会有些倾向发生改变。 却听简袖清又道:“其实一开始也不喜欢,但粉丝爱送。你可能不知道,签约头一年愿意看我直播的都是那些小姑娘,她们不会说难听的话,反倒很支持,所以这些心意我都记着。” 他双手不空,正在搅拌鸡蛋,脸上笑意十分柔和。 “时间久了,收到越来越多的粉色系礼物渐渐也就习惯了。也没人说粉色只属于女孩子吧,这种暖色调还能调节心情,我觉得挺好。”见男人一脸深思但没有任何轻视,简袖清放下筷子转过身再次强调:“粉红豹已经相当爷们儿了,我还收到过很多hello Kitty,我怕全都拿过来会吓到你。” “......” 他们两个人住在一起虽说年纪相差七八岁确实存在代沟,但简袖清不得不承认男人很有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不是外表有多帅或者身材有多好,而是对方从来不会因为他的特殊爱好或习惯而产生傲慢。 换句话说,霍之璋尊重他。 这和简袖清最初的预料完全相反,没有被看低,没有被当成玩物,这种名为“包养”的关系甚至可以被称作“合住”。对方给与的这种“平等”让他十分受用,并且很乐意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之外稍稍推心置腹那么一丢丢。 于是卧室里睡觉姿势又变了,简袖清抱着粉红豹,霍之璋抱着简袖清,完美。 后来他将这事告诉贾远皓,本意是想夸夸老板却没想得到了如下回复。 “虽然有些残忍,但我还是想说,你不觉得这种情形很像是霍总把你当成升级版尼克3号?只要不惹事能陪着他,你做啥都无所谓的那种?” “......” 和一只狗相提并论有些奇怪,但简袖清没有因此而不愉快,反倒冷静下来仔细思索一番,觉得贾助理说的很有道理。 霍之璋其实摆明了就是没有把他放在心上,有空闲就逗两下,无聊就使唤过去说说话,看来确实是自己休假期间整日无所事事就喜欢瞎想。 “诶?为什么是尼克3号?难道在我之前还有其他人?” “这倒没有。霍总小时候养的第一只狗叫尼克,死了之后老爷子送了他第二只做为替代,撑到去年也没了。” 简袖清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消息愣愣出神。 宠物于很多人来说其实并不仅仅是乐趣,更是至关重要的伙伴朋友。从小养到大的狗总有一天会老去,那么在亲手送走它时想必很多感受都无法言语。 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完全接纳下一个替代品简袖清不知道,但他明白重要的东西想忘却是不可能的。而土豪先生在敞开心扉将感情寄托到尼克2号身上之后,要再一次面对生死离别,这或许就是他拒绝重复这种行为的原因。 “他父母呢?” 那边稍有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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