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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 累吗? 某一日他翻书时因犯困而掉了一本,一旁靠窗打盹儿的曾太医睁眼看他,轻轻淡淡地问了这么一句。 是啊,怎么不累,比起以往自由散漫的生活,这般日夜忙得忘记时间,遭受着各种眼色的日子,多累啊。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 “不累。”他似乎连犹豫都不曾,语气平淡。 因为他清楚,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 当初义无反顾地决定踏上这条路,便没想过要给自己留后路。并非是平坦开阔的康庄大道,坑坑洼洼、九曲八折、荆棘丛生,他从来知晓,这条路绝不好走。 但他不会回头,不会放弃。 只要一想到,路的前方,有一个人在前行,他便可以萌生出无限勇气。 不怕孤独,无惧阻碍,终有一日,他会追上那个人。 然后,与之并肩同行。 下朝回来的楚长歌一推门进屋,便看见一个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人……在吃胡萝卜。 他视线停留了一瞬,眉心微皱,随即舒展开来,打趣道:“哎,不够再让膳房做便可,怎么……连这装饰用的萝卜,你也不放过?” 墨白还发着呆,听到熟悉的声音立马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筷子夹着的……雕花萝卜,简直想拍死自己……忙不迭把满嘴粗糙干冷的渣屑往外吐。 然后墨白看到一只手接在自己的面前。 楚长歌你在干什么啊!为什么用手接啊!都是口水很脏的啊! 墨白在心里咆哮,作为一个大夫,而且是有轻微洁癖的大夫,简直不能忍。 那只手的主人却十分淡定地倒进一个空碗,用一旁的湿巾净了手,还给他倒了杯清水递过来,那坦然的眼神仿佛在说:“没事,你的,我不嫌脏。” 这下墨白不仅眼眶红,连耳根都有些红了。 其实,他一直觉得,碰到别人的口水,是极其难以忍受的事,尤其是话本里描写男女亲热时把舌头伸到对方嘴里的情景,相当可怕。可当楚长歌没有半分不自然地做出这样的举动,他却心头微动,莫名地羞赧。 大概,要很亲密很亲密的人,才会如此不介意罢。 那……是否代表,在长歌心里,他也算是……很亲密的人呢? 墨白拍拍自己的脸,平复了一下心跳,才抬头看向楚长歌,见他一身朝服未换,便知他刚下朝……等等!什么时辰了! “啊!我忘了要回太医院!曾太医最讨厌人迟到……” “墨白,看来你真得好好睡个觉了。”楚长歌把蹦起来的墨白按回去坐下,“曾太医今日有事办,没空带你,给你放一日假,忘了?” “嗯?”墨白努力回想,似乎确有这么一事,不过,“你怎么知道?” “曾太医未有上朝,代他上朝的副院首散朝后,跟我提了提此事。” 墨白抽了抽嘴角:“副院首?”那个看不惯他、老给他使绊子的小眼矮冬瓜,会有这等好心?噢,这可不是他起的外号,年轻太医们都这么在背后偷偷喊的,他只是偶然听见……然后深表认同罢了。 楚长歌轻笑,没有接话。 他当然不会告诉墨白,这太医院里头本就有他安插的眼线。不是图谋什么,像他这般身份地位的,多少得有个防范。不说太医院,便是别处,亦有他的人,为的是万一皇宫里发生什么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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