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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和穆凌之前遇到的两个人不同,她是见过世面的,因此打算卖书之后,她就非常果断地带着二十来本书去了一家私人开的书店,然后将旧书折价卖了出去。 郭怜筠做这一切的时候,穆凌一直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她看周围稀奇古怪的房子,看周围人各式各样的穿着,看那些不用马拉也能跑的车子…… 当然,最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还是大街上那些露出胳膊的女人,虽然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些乱,但不能否认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 卖了书,郭怜筠就买了几个菜包子填肚子,还买了一些粮食带回家——虽然她租的房子很小,但可以在房间外面升炉子做饭。 回到租住的地方,郭怜筠将这个月的房租给了房东之后,手上就又没什么钱了,她在床上躺下来,盘算着明天还是要去找工作。 只是……现在全国各地很多人往这边跑,这里人满为患,洗碗的工作都好几个人抢,她又哪能轻易找到? 当初要不是那西餐厅要招有长相有气质的服务员,也轮不到她。 “你帮我把这些报纸摊开,我要看。”穆凌突然道。 郭怜筠将报纸一张张摊开,又问:“你看什么?上面的招工启事?”报纸上的招工启事是有,奈何都是招男人的。 “不是,我在看上面的文章,你怎么不去投稿?”穆凌问道,她只知道一些郭怜筠的经历,对这个时代不了解,因而唯一能知道的适合现在的郭怜筠的赚钱方法,就是给报纸或者杂志投稿。 姜高杰不去工作整天在家里写文章,不就是因为稿费高?这时候很多读书人,都是靠稿费为生的。 “我不会写。”郭怜筠皱起眉头,她读书的时候就不擅长写作,倒是算数之类的更擅长。 “我看上面的故事,要写出来并不难。”穆凌指着是一篇用白话写的短篇,这文章放在那些老学究眼里,估计不伦不类,但真的去读的时候,她却觉得读起来很舒服。 这白话文里并没有太多华丽生僻的辞藻,按理郭怜筠的学识是完全够的,就说习惯了各种拽文的她,读了几篇之后也能写了。 “我从来没写过这些,不知道要写些什么,还有这些白话……”郭怜筠想说这些白话一点文采也没有,却又猛地想起这是姜高杰整天念叨的,可她为什么要相信姜高杰? 姜高杰总是觉得自己写的诗歌才是最好的,这些白话文全无文采,可事实上呢?这些白话文被刊登出来了,他的诗歌……写了整整一年,也不过就刊登了两三首。 说起来,姜高杰曾经也是写过白话文的,说是为了赚钱,可以去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然而他写的东西还是没过稿。 “我们来写这种文章吧。”穆凌指着报纸上的文章说道。 “好。”郭怜筠点了点头,虽然她没什么信心,但如果她写的文章发表了呢? 说是要写,但郭怜筠根本就没有头绪,倒是穆凌在看过了报纸上的文章之后给出了一个想法:“你写个秀才吧?就写一个一心想要中举中进士,为此孜孜不倦地读书却忽视身边的一切,最后却发现皇帝已经不存在于是疯了的秀才。” 穆凌以前每年都会借着礼佛在自己的庄子上住一段时间,那时候,她身边的丫头婆子总会搜罗来很多趣事讲给她听,里头就不乏关于读书人的。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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