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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摩挲着她的无名指说,“我不反对你自己出去打发时间……” 我不反对你主动体验“兼职”,也不反对你可能觉得打工很有趣所以在那里一直“玩”,更对你想隐瞒我这件事、从而在积累到一定水平后向我炫耀你的伟大帅气表示谅解。 就连你穿着类似女仆装的衣服端盘子我也能忍受,毕竟那围裙好歹遮到了小腿。 你对所有主动问你电话号码的雄性都表示OK,让我一天接到了无数个搭讪来电,这也是意料之中。 因为和异性|交谈、建立联系本就是一个健全人应该掌握的技能,因为我工作忙到没时间和你坐下来一起吃饭,因为穿稍微短点的裙子、和除爱人以外的男人相识是每个人类女孩理所应当的权利。 我会稍微感到抑郁,但那都出自于卑劣的独占欲,是不被允许的愿望。 因为你总是要彻底成熟独立、然后尝试离开我的。 ——虽然我不会放你离开,但试图离开灾祸之主真是太正常不过的努力了。 胃疼的社畜攥着她的无名指憋了很久,最终,在妻子困倦的眼神下,还是只憋出了纵容的一句叹息。 “……但你每次都记不得把婚戒戴上啊。下次戴上婚戒再出去,好吗?” 妻子总想不起来戴戒指出门,但那次他醉酒后提了很多遍,她就好好记下,一连佩戴了好几天。 就连在C国她抱着包子赶到机场找自己时,无名指上也是戴着戒指的。 但来到E国之后她就旧态复萌,小银环再次被塞入了床头缝里一塞就是好几天—— 忘性真大啊,这没心没肺的小孩。 沈凌缩回了爪爪。 她借着卧室灯的暖黄色光晕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无名指,发现那上面的戒痕的确已经很淡了。 就算是长期佩戴戒指,摘下后一个星期左右戒痕也会消失,更别提沈凌从来没有戴那枚银环超过一个星期。 她有点心虚地缩缩脖子:“知道啦。我……我明天出门的时候尽量戴?” 并不是忘记了。 只是偷偷把它藏了起来。 因为店长说、店长说—— 【你结婚了吗?那工作时尽量不要戴戒指,你太受欢迎了,客人看到戒指会失魂落魄,甚至拒绝给你小费的。】 沈凌不觉得店长在说谎,她亲自比对过,同为服务员,一个无名指上戴着戒指的女孩就是没有不戴戒指的女孩赚得小费多,不戴戒指的女孩也总能受到男性客人们更多的照顾。 她每天从这些客人那儿收到的小费都足以赶上她三倍的本职工资……照这个积累速度下去,阿谨的生日礼物绝对可以在E国提前买到手,甚至不用回到C国再挑选了。 今天下班时她就在摄政街相中了一件雾霾蓝的衬衫,而那件衬衫的价格即便是以目前每天的收入水平,也远远赶不上呢。 ……等我赚够了钱,就会重新把戒指戴上的…… 即便是她也知道“因为想多赚小费所以不能戴婚戒上班”的原因稍微有点无理取闹。 咳,稍微,稍微。 “阿谨,我以后会尽量戴上唔——” 最后那声“唔”是脸被捏圆的叫声。 捏着她的脸,稍稍往外拉出面皮般柔软质感的薛先生:“凌凌,你转转眼睛我都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非就是戴戒指会影响小费收取吧。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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