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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以为开了空调就没有蚊子了,但无论温度多低总有几只在我旁边飞来飞去,就算埋进被子里它们也能叮到脚趾头或鼻尖——变成低等猫类后虽然毛毛是层天然保护,但根本抠不到发痒的——” 躲到阿谨的衣柜里才逃过一劫,但总在衣柜里待着实在太闷了…… “为什么以前我没被蚊子叮过?”沈凌哭诉道,“明明你以前每次浇花都会打开纱窗,但窝里一只蚊子都没有!” 那是因为它们不敢进入我的周围,因为作为低等虫类本能畏惧以它为食的候鸟。 ……否则我怎么会把房子放在郊区?普通人在这里单独盖房子天天驱虫都没法做到完全洁净。 薛谨没法向沈凌解释这一点,他只是耸耸肩。 “我想你已经发现这一点,蚊子不会靠近我的衣服和我的生活用品不是吗?所以你才会以那个姿势睡……” “什么?阿谨阿谨阿谨,我想抠,让我抠,又痒……” 薛谨手中的棉签再次稍稍用力。 沈凌抽着气绷紧了脚背。 “抠什么?” 他用力拽着这小孩的手上药,防止她缩回去逃走,“越是这样越不能用手乱抠,知道吗?再抠甚至会化脓感染!不仅是不能抠,这些已经被你抠到充血的地方也不可以再涂止痒清凉的花露水,要消毒……” 把自己皮肤当成猫抓板挠的笨蛋,他还是第一次见。 薛谨很快就用光了家里医药箱的碘伏,而他才堪堪涂完了沈凌的两只胳膊。 ——她自己乱抓的,蚊子叮的,场面凄惨而盛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荨麻疹。 这不怪蚊子,薛先生想,即便被叮成这样,她皮肤的触感还是又嫩又细,稍微掐掐能掐出果冻般的小肉,对蚊子而言想必是上好的盛宴。 ——但明天一早还是要去旁边的公园驱蚊了,啧。 薛谨把棉签和空空的碘伏瓶扔进垃圾桶,示意沈凌抬腿放上他的膝盖。 两条腿同样是重重重灾区,果真如沈凌所说,蚊子包从脚趾到大腿,被她挠出血的伤口更是…… 薛先生叹息一声,拆开一包新的棉签,并从医药箱里拿出一瓶更大的药液。 “接下来忍一忍,好吗?碘伏用光了,家里只剩酒精。” “不!不要,我不要,我不要,阿谨阿谨呜呜呜呜——嗷!” “如果你一开始没有把你的腿当成抓板挠,”薛谨用力按住了险些跳下沙发的沈凌,“凌凌,现在就不需要这么痛。” 沈凌哭喊的声音一顿。 她刚才被那酒精棉的一压疼得眼泪直流,如今眼泪汪汪地看向他,薄荷色的小糖球被眼泪扑了一层后堪比青苹果味的软糖,或者那种丢进杯子后会“噗嗤噗嗤”升起气泡把整杯水染成青苹果色的泡腾片——她的鼻尖上还有个肿起的小红包。 ……怪不得都说女孩子的眼泪是核武器。 薛先生没顶住。 薛妈妈也心疼。 他直接伸手过去,揉揉她的毛耳朵,微微揽着她的后颈让她把脑袋靠过来。 靠过来,隔着刘海,亲亲额角。 “听话,凌凌。”他说,“长痛不如短痛,我们一鼓作气把药上完后,我去给你煮糖水喝。” 伟大帅气而机智的祭司不哭了。 她吸吸鼻子,抹抹眼泪,攥紧了手,乖乖地重新伸好腿给他。 泡腾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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