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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的惊呼。陶季立刻端着枪,猛然转过身,手指搭上了扳机!枪口对着的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裹着酒红色的面纱,面上掩不住的惊异与慌乱。 呼……他差点就条件反射的开枪了。如同打死那个白袍男孩儿一样。 女孩儿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什 么,却被黑洞洞的枪口吓得什么也说不出口。陶季放下了枪,在嘴唇上竖起手指,就看到女孩儿用力的点了点头。 “我待一会儿就走。”陶季语气也软了些,说道。 “嗯。”女孩儿捏了捏衣角,弱弱的回了一声。 陶季微微打开了一条门缝,就看到那队人马从门口擦身而过,然而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穿着黑白花纹的肥大裤子,带着墨镜,满手的银饰,正是奥马尔!他竟然撞见了真正的奥马尔! 他心中一喜,却也了解奥马尔身后跟了11个人,自己很难在这种状况下杀死奥马尔。他集中注意力,四五支步枪如同鬼魅一样出现在那队人身后,随着他们的步伐而向前移动。黑色的枪管在路灯下暗哑无光,陶季却不敢分神,他对自己的能力还不怎么了解,控制枪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他需要了解这种枪支每一丝细节的构造,并在大脑中回想,才能成功变出一只能使用的枪。 陶季推开了门,脱掉了布鞋,光脚悄声跟在一队人之后,而那些漂浮的枪支,就夹在他和队伍之间的距离。 眼见着一队人就要走出小巷,他突然闭上眼睛,与此同时所有的枪同时扣动了扳机!狭窄的小巷里顿时枪声大作,陶季攀住墙头,猛然跳上了小巷旁边的房顶,队伍最后的几人被如鬼影一般漂浮的枪连连击中,奥马尔和他身后几人也大惊,陶季趁着他们几个人慌神的片刻,在房顶踩着瓦片跑起来,边跑边点射掉了几个人! 然而因为他专心射击,无暇分神,幻化出来几支枪逐渐消失,而奥马尔也发现了他的存在,立刻抬起枪来对准他。陶季一向胆子忒大,他拔出匕首来,从房顶上跳下,在小巷里就地一滚,一刀劈向来不及改变枪口方向的奥马尔!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这章的同学,请务必百度一下“阿富汗男宠”。老娘说的都是真的,阿富汗的社会风气就是……养男宠。 还有,我有没有说过阿富汗人主要的语言是普什图语和波斯语。越南附近语言支系非常杂,陶季说的是柬埔寨的高棉语。 给大家放上一些关于阿富汗饮食的照片。 社会动荡,饭总是要吃的。吃饱了好继续努力活下去。 这个国家的人总是在喝茶,每一餐都喝。 他们都是坐在毯子或者木台上吃饭,饭就放在脚边。我觉得有汗脚的人,吃饭应该挺有风味的= = 陶季吃的那种手抓饭。 穷人们甚至用不上自来水和下水道,所以他们在盆里洗盘子,而且很少换水。所以……其实相当不卫生的。 ☆、【误认】 奥马尔猛然抬起枪来,黑色的枪管挡住了陶季的这一击。金属相撞一瞬间发出的鸣响,几乎让路灯的灯光也跟着闪了闪,陶季没想到他反应力如此之快。奥马尔身材高大,颇有压迫力,他用力压下手中的枪,陶季手腕用力勉强抵挡,抗衡的过大力量全都交汇在刀刃和枪管交汇的地方,他手腕都抖了起来。 “滚!”陶季突然一脚踢向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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