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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留下一只金缕虫。 他那天一早就整装出发,说整装无非就是好好的梳了梳头发,然后装模作样的又在头上插了一个玉簪子,因为俞晚说,那里的负责人姓秦,他固执的认为就是自己心中一直想念着的那个姓秦的人。 他跟着金缕虫去了一个山间,俞晚果然没有骗他,真的有一个姓秦的女子,而且也正是他想的那个姓秦的女子。 那一刻花嫁是欣喜的,只是他不能表露出来,他还有事情要做。 本来花嫁以为自己定然会被秦百曦弄得无心应战,结果却被坐在那里的黑衣人吸引去了目光,即使看不见脸,即使没听见声音,可是当他坐在那时,他就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一般,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心头微酸。 什么才是最珍贵的,当一些事一个人变成回忆的时候,就会很珍贵。 年轻时他们常常在一起,出生入死,对方很可能随时就死掉了,所以那个时候花嫁就跟万俟说:“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对方,不然你变成回忆了,我肯定特别难过。” 那时候万俟还嘲笑他,结果花嫁的话就成真的了,那时候,花嫁恨死自己这张乌鸦嘴了。 可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花嫁就已经很努力的珍惜这他们之间的友情,结果往往是,万俟在的时候他毫无感觉,失去了之后,又后悔不已。 所以当他听说这个黑衣人叫万俟的时候他在心底里笑开了花,这个笨蛋,就算要改变身份也换一个别人猜不出来的名字啊! 犹记当年他们第一次见面,实在一个驿站的茶馆,两人还是年少,一个官差拿着一副画像,上面写着杀人凶手万俟,只是花嫁看着那画,总觉得这个人他们就算是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因为谁会认得一个没有脸的画像,仅仅一双眼睛谁又能找的出来。 花嫁问官差要了一张画像铺在桌上仔细观察,随后道:“万俟,这个名字真奇怪。” 结果最在对面的少年笑了,放下手中的碗说:“这读作万俟,是个复姓不是姓名。” 而那个少年,正是旁边这个官差要找的凶手,万俟子歌,厉害到站在官差面前都不会被发现的人物。 万俟喜欢喝茶,在花嫁的记忆力只有一些老人家爱喝茶,他们江湖中人应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才对,所以他每次遇到万俟,他都会被万俟请去喝茶,而且那茶又苦又难喝他却喝得有滋有味。 “茶不是喝的,要用来品。” 花嫁看着他,学着他的一举一动一个神态,他可以学的非常像,却实在学不到他那股与生而来的韵味,再说那茶苦的他咽不下去,自此以后他便爱上了喝酒,万俟一喝茶他就喝酒。 而万俟的妻子,还是花嫁给讨来的。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四月,他们遇见了玉禾,那时候他们还不知道玉禾是玉时幻的侄女,只是觉得这个姑娘生的好看,就连说话都十分的好听,而万俟,这个连秦百曦这个江湖第一美人都爱戴不理的人,在看到玉禾的时候,呆的像个傻子。 失了神的说:“莫不是仙女下凡?” 后来花嫁便出马,将玉禾给弄了过来,成了万俟的媳妇。 只是后来物是人非,他们长大了,见识的多了,人心叵测处处阴谋,乱世中想要一片清静之地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像万俟这种只是一个名字就能震慑他人三分的人,更是清净不得的,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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