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爱豆成名前[重生]_分卷阅读17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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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74 (第2/2页)


    那一刻她想,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场景吧,每一幕每一帧都恨不得死死刻在脑海里,永远不要忘记才好。

    这个人从不低头,也无须低头,他永远是最打眼的那一个,带着满腔热忱和明晃晃的清高。

    没有什么事会让他低头,也没什么事会让他慌张和紧张。

    可是那一刻啊,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看清楚他举着戒指的手腕,居然是在颤抖的。

    他明明在笑,但她却拼命想哭。

    顾予临举高戒指,就连声音都带着微微的颤抖。

    “很奇怪。”他说。

    “我本来觉得这世界很糟糕,可是幸好,这世界把你带给我了。”

    我一直觉得命运亏欠我很多,但后来我知道了,原来它只是为了让我遇到你而已。

    他的声音清冽,又缠着低沉的沙哑,一如初见。

    他再次重复,目光诚挚。

    “嫁给我,好不好?”

    那道声音沿着时光的洪流溯洄而上,跟某个场景准确无误地重合。

    要同他第一次参加艺术节比赛时,她主动请缨,说自己会弹一段钢琴。

    一曲完毕,他虽在评价,却难掩言语中微小的雀跃。

    “跟我一组吧。”

    ——而她,那时候的她说了什么?

    江筱然举起话筒,学着那个时候的自己,保有着绝对的炽烈明艳的爱意,和拼命掩盖的故作矜持,嫣然一笑,开口说。

    “好啊。”

    他为她的无名指戴上戒指,喉头一滚,总算能够站起身。

    他低头去亲吻她的泪痕。

    但自己的眼睫之下,分明已经蕴出水汽。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但他想,只要和她在一起,那就全都是好的。

    这将是美好的、漫长的,风光无限的一生。

    属于他们的未来,还有大把大把的好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到这里,就要正式跟大家说再见啦。

    结局部分我斟酌了很久,最终做了取舍,我想停到这里,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这只是他们漫漫人生路中的一段时光的总结,并不是他们人生的全部,故事总需要一些留白嘛,讲得太透就没意思了。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当时抱着“就算冷到死我也要坚持写”的态度存的稿,没想到能遇到这么多可爱的你们。

    我这个人平时话比较多,尤其是到了重要的场合,总是会有很多的话想要讲。

    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故事倾注四个多月的感情,刚开始连载的那段时间心态不稳,常常失眠,有时候两点才睡着,六七点就醒过来,碰上没课的时候,就直接下床继续码字。

    有段时间课很多,下午六点才能回寝室,吃过饭就开始写,写到九十点,然后调整心态想睡觉,满脑子都是剧情,总是睡不着。

    我相信事情都是越走越好的,譬如我现在已经能够从晚十一点睡到九点了(……)。又比如,在路上我遇到了你们。

    这本书开始写的时候其实很波折,常常觉得自己写的不够好,拿不准人物的相处状态,又怕情节没有意思。

    不断地自我否定,其实是件不大好受的事儿。

    但我相信,所有经受过的苦难,锻造出的汗水,能够变成养分滋养脚下的土地,假以时日,一定会开出丰盛的果来。

    所以我写了这个故事。

    下本书,我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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