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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几乎是金黄色的,与我自然晒黑的皮肤很衬。我的眼睛十分出彩,是深色镶边的绿松石色。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迪安觉得他认出了我,但和那时比我已经长大了很多。十五岁之后我的个头猛蹿了一截,那正好是迪安离开之后,我的身材也健壮了些,尽管依旧没什么肌肉。我的脸很小还有点阴柔,但至少比起那时更像个男人。我变得不一样了,但也不至于让迪安认不出我。我猜这是因为我对于他来说,从来都没有那么重要。 注②:美国初中一般是从十一或十二岁开始读。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非常腼腆,我的安静被当做是“懒散”。父母给我布置很多的额外作业,他们觉得我是“天赋异禀”,这导致我没有时间去交朋友。我也因为发现自己喜欢男孩而格外害羞,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这样的取向。我并非笨拙或傻气,但当我第一次乐队练习的时候,迪安第一次注意到了我,我的心跳得就像是要跳出嗓子眼,脸蛋变得通红。他的目光让我的脚软得就像果冻一样,所以当我摇摇晃晃回到座位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椅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所有人都笑了起来,迪安笑了,我也笑了,尴尬得要死,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好。 我能立刻感觉到他知道我对他有意思。这真是吓到了我,但是我又无可奈何。起初他不是经常看向我,但是几次被他抓到我在凝视他后,他开始不停地往我这边看。大概是想知道我是不是在看他,而我又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这样做。哎,我真的忍不住,我好希望我可以回到过去,然后把那个迷恋他的自己一巴掌抽醒。 “九寸钉”的CD停了下来,等我回头再看我的画的时候。不知怎么地,我调出的颜色混合着桃粉、黑和绿的色调。这没什么奇怪的,除了这颜色如同一双绿色的眼睛一般从画布看向我,让我不禁想到了什么。 画画是我的精神养料,是唯一能让我的从杂事中脱身全情投入的精神圣殿,但是该死的……迪安不仅想在我画画的时候干扰我的思绪,他还像蠕虫一样钻进了我的画里。现在他正看着我,用他那弧线动人的唇朝我得意地笑。我画的是他衣衫半解的样子,他那骨骼突出的胯部从黑色皮裤里露出,深粉色的乳头看上去十分诱人,他脸上坏坏的神色真的美极了。他就是美,我恨他仍能让我如此欲火焚身困扰不止。 我该在半小时内赶到“恩里克披萨屋”,走之前我取下了我画的那幅玩意,在上面一通胡涂乱抹,毁了它的美,好让迪安不会在我离开时候还在阁楼里阴魂不散。 Chapter 3 “飞翔的法国人”是一家位于港口步道上的中型酒吧,从我住的地方滑滑板只需要五分钟。那里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是一样昏暗又脏乱,有着常客们和平庸的室内乐队。偶尔会有新客人光临,他们大多是好奇的游客,在观光的间隙寻找歇息落脚的地方。到了晚上这里会更有生气些,偶尔会有打架斗殴,不过大多数时候只有音乐,酒水和玩台球的人。在“飞翔的法国人”,人们不怎么跳舞,因为大多数常客们都是那种把跳舞理解为是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按在大腿上随着节奏打拍子的汉子。他们不跳舞可不意味着他们不喜欢音乐,乐队一休息他们就开始抱怨。每到这时,店长就会催着我拿吉他上台表演安抚客人,直到乐队慢慢悠悠地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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