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她 (第2/2页)
如此类的声音。就在李稚快要心情爆炸时,一只手拉住了她,强硬地把她拉出了人群。你怎么了?刚刚凌魁连榜都还没来得及看就看见了脸比苦瓜还要苦的李稚。凌魁松开她,难得柔和的询问。他越是这样,李稚心里就越不好受:你怎么老考那么好,我回去又要挨训了。凌魁多少知道是这个原因,可是,当他听到李稚的哭腔时,却又无所适从起来。凌魁摸了摸李稚柔软的发顶:这是常态了,你知道的,我要保持。 一些父母的期望总是会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凌魁的父母是这样,可李稚并不认为凌魁会因此感到压力山大,毕竟,他是天才不是吗? 可事实上,天才也有忧思。上小学的时候,凌魁有个朋友,叫陈桦东。也许是因为母亲都是学校老师,又或者两人确实有些相投之处,他俩有一段时间走得格外地近。阿魁,今天中午去抓狗吗?陈桦东向凌魁挑了挑眉。凌魁不会回应他,但放学后却又跟着一起走了。凌魁到底去没去抓狗,又为什么去抓狗,李稚从来没问。 只是有一天沈展耀生病了,被他妈妈接回了家。李稚只好一个人慢吞吞地走回去。天上扯着几朵红艳艳的火烧云,李稚缓缓地从一个路灯走向另一个路灯,看着影子变短再变长。走着走着发现有一个人在前面的路灯下蹲着。是凌魁,李稚一眼就看出来了。因为那个人的头发是竖着的,像刺猬。 两人虽然同班好几年,却从未真正有过什么交集。李稚不知道该不该上前打个招呼,凌魁的眼睛暗暗的,即使在路灯下,也无法让他的眼睛多添一分光彩。李稚渡步上前,走近了才发现不对劲,他的裤管上沾了血,蓝色的裤子暗红了一片。你,你没事吧?李稚心想他不会是被社会大哥打了吧,高年级的大哥最喜欢打像他这种看起来就拽拽的小毛孩了。 凌魁瞥了眼李稚,眼圈红红的,满眼的血丝。啧啧,这肯定是被大哥打了啊,李稚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觉得眼前的人楚楚可怜起来。额,那个,你还能走吗?我们住一个小区你知道吗,我送你回去吧。凌魁好像没听到一样,卷起了裤管,站起来后扭头便走,嗯,与常人无异的走姿。看来受的是心灵创伤。李稚扯了扯下滑的书包带,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一路无话,凌魁能闻到身后女孩的柠檬皂香,鼻子里的血腥味倒是没那么浓郁了,她的眼睛让凌魁感到熟悉,并不是因为同班多年的缘故,而是因为小狗的眼珠也像她那般,乌溜溜的,无辜又愚蠢。 终于到了小区门口,一路上的气氛可以说是诡异而尴尬。突然响起了一阵手机铃声,凌魁不慌不忙地从书包里拿出了手机接通了电话,李稚愕然:为什么他这么小就可以拥有手机?这不公平!很快,李稚便释然了,电话那头响起了一阵女声:阿魁,爸爸今晚还有工作,妈妈要留下来帮忙,你把冰箱里的菜热一热就可以吃了,这次考试考得不错,要好好保持啊!等妈妈回来奖励你。 凌魁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没等凌魁说话,对方就已经挂了电话。 所以没有什么是不公平的。天才很孤单嘛。路灯黄黄的却也怪晃眼,李稚看着凌魁半明半暗的脸,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策,:凌魁,从明天开始,我就带着我的小弟和你一起回家,反正顺路,人多比较安全嘛。还没等凌魁拒绝,李稚就已经跑开了,迈着小短腿,拉着书包带跑向了亮堂的那栋楼。凌魁则向另一栋楼走去。 回到家后,凌魁打开了所有房间的灯,再拿出在冰箱里冻得发硬的饭菜,机械地咀嚼着,冷硬的饭菜在口腔里翻滚,居然生出了一股血腥味,铁的味道。凌魁跑到垃圾桶边吐了起来,仿佛要把自己呕出。回到房间倒出一箱的乐高,却再也没有下午小狗的呜咽那么使人脊柱发麻的快意。至死都纯净的眼神,倒映出孩童的罪恶。男孩汗涔涔的,愧疚地笑了,原来,死亡真的会带来解脱。但是短暂的解脱背后呢?凌魁脑子里又浮现出下午的场景。 陈桦东拎着前几分钟还在怀里的舔自己手臂而现在却死气沉沉的小狗,就像玩物一样:何必抢呢,刚刚你也觉得刺激不是吗?看着陈桦东盈满笑意的脸,凌魁陷入了恍惚,尽管不愿意承认,当看到本来想保护的小狗被陈桦东毫不费力地虐杀时,灵魂在那一刻出窍,短暂地摆脱了沉重的躯壳。那是什么?是轻松和快感吗?仿佛是自己掐上了那小东西的脖子,仿佛恶人是自己。陈桦东啪地扔下了那小狗,它就那么了无生气地躺在凌魁面前,自己裤管渐渐被溅出的血晕湿。是,他是帮凶,也是恶人。 短暂的解脱背后是呕。凌魁难抑地弯下了腰,又吐了起来,一地的乐高都脏了。凌魁脸色灰败,这种事绝不能再做。自己还是无法逃脱这灭顶的罪恶感。直视着白炽灯,到眼睛发疼,闭上眼流泪,这一切顺理成章起来。也许,该抓住那女孩,小狗一样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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