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放浪的邊界 (H) (第2/3页)
自由和著裝自由不可剝奪: 十八歲以上的島民有與任何人在任意時間及地點發生任意程度的性關系而不被幹涉羞辱和懲罰的自由,無論彼此是否有任何血緣或親緣關系。 任何年齡的島民都有在任意場合穿著或不穿著任意服裝而不被幹涉羞辱和懲罰的自由,無論該場合性質如何,重大與否,無論該島民在此場合以何種身份出席。 島上任何自然人或媒體都有在任意時間段和任何地點撰寫攝製或播放任意尺度的成人情色文字類或影像類作品而不被強令禁止和道德批判的自由,無論該地點是否有未成年人。 朗星恍然大悟: 「我終於明白現在熱島為什麽以AV聞名了, 原來這個島提倡性自由。」 皓月補充道:「也不是絕對自由,照這個條目的說法,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有看AV和小黃文的自由,沒有任意與人發生性關系的自由。」 冠玉接話:「這上面沒說未成年人沒有任何性自由,也許他們有局部的性自由。」 局部性自由,朗星嘴裏念著這句話,心裏開始盤點大多數國家現行的關於性和著裝的法律約束和道德禁忌:其實熱島之外,對成年人的性和著裝的法律約束並不多,只是道德禁忌多,但是道德禁忌到約束力其實比法律還要強一個人如果犯個普通的罪,只需要默默坐幾年牢,出獄之後只要不再犯,就連熟人也會很快淡忘這件事,而一個人(尤其是女人)如果在公共場合裸體或者做愛一次而後絕不再犯,哪怕是從未蒙面的網友也會去八卦她的姓名,熟記她的容貌,一遍遍品味她的影像,希望能永生銘記這件於他人並無危害的事。 朗星記得自己小學的時候曾目睹的一次火災:那是在放學途中,路邊一個洗浴中心著火,裏面跑出很多赤身裸體的男女。路人有猥瑣打量的,有偷偷拍攝的,有猥瑣打量和偷偷拍攝之後拿出衣服幫她們遮羞的。當時皓月和冠玉就脫下自己的校服借給其中一個哭得眼紅紅的青年女子,把她從上到下裹得嚴嚴實實,那女子當即留下了感激的淚。 朗星也把校服脫給離她最近的人,那是個光溜溜的瘦高男生。男生卻拒絕了,他跑到灌木叢裏躲起來。朗星追過去問他:「你不冷嗎?」 男生面帶尷尬地說:「小姑娘,我不能臟了你的衣服。」 朗星覺得很奇怪:他的身體白晃晃的,明明洗得很幹凈,怎麽會弄臟衣服? 第二天一早,學校裏竟然流傳出上百個版本的關於朗星和那個躲灌木裏的男生的謠言:有人說她趁火災偷窺男生下體; 有人說她故意不給女生衣服,因為想多一個女生難堪; 有人說她原本就和那男生有不正常的來往,不然這麽多人光著朗星為什麽偏偏把校服給他? 朗星覺得很困惑,她不過是把衣服給了離她最近的人,她問外婆:「以前媽媽告訴我,人的身體是平常的,是自然的,但為什麽那麽多人覺得註視別人的裸體是不好的事?」 外婆說:「對裸體的禁忌歷史太久,久到我們都忘記了究竟是為什麽要禁忌。」 「還有些人造謠我和那個男生做愛。」朗星繼續說:「以前媽媽也說過,做愛是一件平常的事情,可為什麽別人會說做愛是醜聞?」 外婆說:「因為很久遠的時候有人想壟斷交配權,但是他們又沒有那樣的能力,所以就編故事讓大家相信做愛是不道德的。」 朗星長大之後發現,並非所有的性在世人看來都是不道德的。 丈夫對妻子的性就是道德的,妻子對丈夫如果有主動和額外的需求就有可能被說是索求無度,有出軌的傾向。 成功男士對所有女人的性都是道德的,「因為男人都這樣,這是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 對性和裸體的汙名化只禁錮了底層男性和所有女性的生命力,而頂層男性和偽裝成頂層男性的人則竊取了這些生命力。 更可怕的是,這種汙名化在性犯罪中,足以使被犯罪者寧願放棄伸張正義也不願被別人知曉自己被 「弄臟了」 如果沒有受傷,被性侵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人知道你被性侵了。 只有一件事比被人知道你被性侵更可怕被人知道你被性侵之後竟然不崩潰。 朗星和皓月接下來就遭遇了這樣的一連串輿論攻擊。 報案第三天,朗星接到周至誠的電話,他的語氣很急切::「星星你還好嗎?我剛從其他同事那裏聽到,又從人事那裏確認了你和何塞的事。聽說你起訴他強奸未遂,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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