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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来死不带去。又有古人云:钱财如粪土…… 好吧,实话告诉你罢,我入主中宫后见过的奇珍异宝数不胜数,整个天下都是我和皇帝的共同财产。也实在没想到自己薨后会穷成这样啊! 可以按照我的心意随意处置,而死后呢?统统归于国有,过不久皇帝也许就会封了我的宫殿,珍奇古玩造册了锁进内库,又可以打赏新进的美人们了。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论起资源的重复利用,没有谁比皇家的人做得更出色的了。而皇家,最不缺的,就是朱颜与珠宝。 论起叫人心寒的速度,也没有谁比皇家的人做得刚让你叹为观止的了。生在皇家,又想不被前浪后浪谋杀在沙滩上,就注定得是个厚黑学资深学者,不光得有理论支撑,还得与实际相结合,脚踏实地,须知妃嫔这职业,失业的也很多啊。更有甚者命绝紫禁城。然而年纪轻轻位高权重就丧命如我者,却是只手可数。毕竟一般的妃嫔想要斗死皇后还是有难度的。能死得这么惨,究其根源也不过是因为失了母族庇佑,失了宠爱,令皇帝子嗣不丰,最后终于失了圣心。 若有来世,不复入皇家尔!我依旧记得自己死的那一霎那,绝望像是浪一样打在我的身上,我瞪大了眼,在绣满云凰瑞凤的帐子里,简直无法呼吸。不再去深思他的举动背后的含义、不再去想此事做得周不周全、临死的这一刻竟是我嫁给他后最轻松的一刻。时间是一种解药,如果此毒无药可医,它便能抹杀掉一切。 说到底,赵宝臻现在就是一个死鬼,还是穷得抠脚的那种。 经济基础决定待人态度,玉奴看见我松口了,也松了一大口气,喜庆的圆脸上一双眼睛都要笑成腰果了,欢欢喜喜的抱了好些衣裳出来,要与我换衣服。低头一看,她兴高采烈地捧着的是一套朱红牡丹花穿百蝶衣,不禁柳眉一竖杏目一瞪:“我干嘛要换衣服?!” 小丫头嗔道:“皇上能进门来一次不容易,咱们就好生打扮一下,这样虽死犹荣啊!” 我甩个白眼给她,这丫头,死了还对皇帝主子那么忠心,何不如当时就别跟着我一起死啊! 何况他哪里会把自己放在心里呢?皇宫里三个月后又将选秀,一场热闹之后,没有人会记得我的死,在嫁给他三年余,未曾有后的情况下,自然,也没人为我守孝。依照皇帝那嫉恶如仇的性子,定然也不会将一个他的子嗣记在恨的女人名下。我即使死了,苍天怜我让我既有意识,猖狂一回为自己着白衣也算凭寄哀思。 少年夫妻老来伴,赵宝臻去得早不幸没能和他白头到老。短短的一世,缘分到了做了夫妻,缘分不够就做了怨侣。现在想来,这一世情缘,皆是我处处委曲求全,伏小避让。忍气吞声了一辈子,最后也就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于他而言,置一个皇后,大约也就和在御书房摆一个漂亮的花瓶几乎仿佛吧。他又可曾想过,那就是我的一生呢?活着不能说的天赐的巨大的福分,过得艰难与死相较却也不是什么太难过的事。 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能多活一段时间,哪怕世事无常呢,多活一会儿总是好的……到时洒脱的放开这不属于我的泼天富贵,还有注定不属于我的人,潇洒了此狂生。 如有余生,无论是否做了别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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