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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用一颗鸽子扣系上。振翅的鸽子是白金底,上面嵌满了钻石,鸽子眼睛是一颗大尺寸的血钻。 一头秀丽的头发松松地用绸带系在脖子后,看起来优美纯净,不啻于任何一个上城的Omega豪贵,甚至比他们更多了一点不谙世事的天真和柔软。 只是在程景曜面前,那种玻璃罩一样的精美很快就会破碎。 他紧张起来,又有些讨好地问:“你晚上在家吃饭吧?” “嗯。”程景曜向他走去,“宋伯呢?其他人呢?” “我给他们放了假。”杨昭说着有些底气不足,像是怕程景曜误会似的,“方便说话一些。” 程景曜当然不会误会,杨昭总是把自己装得像个上城人,自然也会像所有上城人一样对犯罪感到羞耻。他不会去看望被收押的程返,并且这件事连家里的佣人都不能知道,但并不代表他不在乎自己那个闯祸的儿子。 想到杨昭叫他回来的原因,程景曜心情也不怎么愉快:“你都给厨师放假了,晚上我们吃什么?” 程景曜想,他们好久没有单独一起出去过了。以前一起出去,总是要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说服杨昭。说程博赡会让他出席公司的晚会,他需要新的符合场合的衣服什么的。只不过几次杨昭都没能去参加公司晚会年会,知道程景曜骗他,就更不愿意和他一起出去。说服他一起外出就餐就更费劲,今晚却是正好的机会。 杨昭难为情地交握着葱白一样不知人间烟火的双手:“我做吧,我会做烩饭。” 这是他唯一会做的饭,也是十分具有下城特色的一道饭,把饭菜和肉放在一锅煮,然后放调料,再一锅吃。 自然不是精美的食物,所以杨昭说出来之后就更难为情,他面颊绯红:“你要是不想吃,也可以出去吃,我听你的。” 程景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烩饭吧。” 这个饭程景曜中学时似乎吃过一次。那时他抓着杨昭告诉他,他的同学都嫌学校的饭菜不好吃,都是妈妈中午送新鲜的饭过来,所以他也要。 杨昭不太会做饭,但当时急于做一个合格的母亲,也答应了程景曜。程景曜记得当时杨昭给他送来的就是烩饭,但他记不得自己吃了还是倒掉了,总之,回家后他告诉杨昭自己因为他送的饭菜糊在一起,被同学取笑了,笑话他只有下城的猪才吃这样的食物。 烩饭是什么味道他不记得了,但杨昭当时难堪得快哭了的表情,他现在都记得。 杨昭在他昂贵的衬衣胸前系上了围裙,他勾着腰在切一颗土豆。纤细的腰把衬衣绷紧,背沟中间椎骨轻微隆起,屁股也把挺阔的西裤绷圆了。程景曜就在他身后抱着胳膊看他,杨昭分明知道那种视线,所以他装作一心一意只盯着案板的食物,不敢回头一眼。 程景曜并没有什么动作,只是觉得碎花的围裙和他意外搭配。 烩饭的味道比他想象中好一些,也可能是真的饿了。杨昭只吃了一小碗,程景曜把剩下的全部吃掉。杨昭吃完后不敢私自离席,陪着程景曜又不敢看他,连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的样子,而他想问的问题,更不知道怎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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