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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像是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白兔,她充满弹性的紧-窄被他填补的满满的,再容不下任何,这些无一不让他亢奋。 当时的他初尝情-事只觉沉醉得云里雾里,思绪朦胧间只记得那具身体左胸骨处有一小片淡粉色痕记,像是一片薄薄的樱花飘然落在了她无瑕的身子上,让他的心莫名一阵阵地犯软。 当然,沈延北的反应根本不可能是“他或许喜欢上那个女生了”,确切来说他一直打的主意应该是“那个小兔子味道真好还想再吃一遍啊”。 他当年也试图找过她,但是连名字都不知道,样子也记不太清楚,要找谈何容易?几个星期后毕业,他被送去国外的舅舅家,一去几年,自此再没能知道那个女孩子的下落。 沈延北的第一个正牌女友叫做谢婉凝,是他的青梅竹马,追了他好多年,一直追到美国去。门当户对,两家都希望他们能在一起,但沈延北总是对她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 后来谢婉凝割腕被送进了医院,沈延北听闻吓了一跳,什么都顾不得直接从学校赶到医院看她,但她一身病号服坐在病床上安然无恙,左手腕上缠着几道绷带,笑嘻嘻地看着他。 沈延北无奈,自此妥协。 “分手”是谢婉凝提出来的,因为沈延北是个玩乐主义者,经常出现在各大酒会派对,喜欢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又太多,久而久之便跟不少女人的关系都暧昧不明,她心眼小,几乎天天因为这事儿跟他闹,但沈延北向来不受拘束,哪会因为她胡搅蛮缠就收敛了去?本来谢婉凝提分手只不过是想发泄一下情绪,谁知沈延北答应的干脆,她骑虎难下,于是二人就这么分道扬镳。 其实沈延北对何灵珊的新鲜劲儿也就那么几天,不到一个月就懒得再见她,但他对女人向来出手大方,所以何灵珊依旧过着最初的生活。 - - - 谭佳兮跟何灵珊自从同学会见了面,很快联系的便多了起来,又恰好两人都清闲,经常出门逛逛街,唱唱歌,当然,谭佳兮更爱吃好吃的。 自助餐厅一隅。 谭佳兮在何灵珊震惊的模样下十分淡定地扫光了第七个盘子。 “你怎么不吃?”谭佳兮眨了眨眼睛,好奇地问,“从进来到现在你只吃了些水果,那何必来吃什么自助,完全没有性价比可言。” “我明明是被你强拉来的!!……况且就算你不怕胖……你难道不会撑吗?”何灵珊看了一眼手里捏着的半个樱桃,斟酌着又咬下去四分之一。 谭佳兮耸了耸肩,将盘子里的虾灵巧地剥好,又问:“你说你住在宛西别墅区?那里很贵的吧。” “反正又不需要我付钱。”何灵珊慢条斯理地喝西瓜汁,晃了晃杯子道,“估计对于他来说,一栋别墅估计就相当于这杯西瓜汁的钱。” “哦,是吗……”谭佳兮淡淡地应着,咬住虾肉思索。 吴思聪三年前想在宛西别墅区买房,但因别墅用地限制,新盘数量很少,所以价格高的离谱,所以他犹豫了多时还是在东区买的。 “他家得多有钱才经的起他这么败?”谭佳兮不动声色地将虾吞了下去,继续剥第二个虾。 “他自己赚的钱他都败不完,”何灵珊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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