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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 “……真的假的?” “你说呢?”余思源在床边坐下,整个人像也要靠上床来。 我也苦笑:“太累了。这段时间因为论文,还有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没怎么睡好。一路跑来这熊出没的地儿,体力值应该是空了。” “空了?”他目光灼灼,伸出的手搭在了我的肩上,“真的没力气了吗?” 我摇摇头,想打掉他的手,又突然有一点不忍心,叹了口气道:“你母亲,真的很可怕。比那么多年前,还要可怕。” “嘘,我们能不能先别说这个?实在很煞风景……” 他说着,身子向前倾,脸凑了上来,我不做多想,迎了上去。 就这么亲在了一起,吻成了一团。上帝可以作证,这既不能叫作“酒后乱性”,也真不是“寂寞寻情”。 一夜情玩成两夜,接下来天晓得怎么办。 30、 我们在山中过了四天隐士的生活,也没有太多的不习惯。 人的适应能力实在可怕。在此之前,我真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实实在在的城市动物。 但这几日来,我光凭余思源做的清汤寡水,就已经颇觉满足。 此地并无冰箱这等庞然大物,不过余父倒是准备好了充足的食物,一个木箱里俱是各种各样的罐头,有肉类的,也有蔬菜水果等的,还另有好几袋五公斤装的米面。 不过也有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在写字台的抽屉里,我们找到了一本笔记本,不过里面没有记录什么东西,都是余父简短的记述,充斥着诸如“今日无事”的表达,还有一本翻得很旧的书,居然是,当时余思源拿出这本书给我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多少带着疑惑与不解。 “你父亲喜欢高更?” 提到这个生前贫苦潦倒的超脱型画家,我脑海中直接跳出来的是英国作家毛姆的,原因无它,少年时的我与余思源都很喜欢这个作品。 只是时过境迁,喜欢归喜欢,问谁能洒脱得放弃现世享受的一切跑去太平洋的某个小岛与当地土着过一生?唔,不行,说到底我仍然是城市动物。 “我们家的会客室挂着三幅高更作品的复制品。都快忘了是什么时候挂上去的了。反正肯定不是我妈做的,也不是我,那只能是我爸了。” 我禁不住叹息,余家父亲还真有鉴赏力啊,他跟我妈完全是两种人嘛,这样的一对男女怎么会凑一起呢? 拿着那本书随便看了看,没有从中发现任何值得追踪的线索。 “虽然总是看到那些画,可是我始终没留意到原来爸爸喜欢高更。作为儿子,真的……很惭愧。” 余思源抚摸着这本不知道哪一年出版的残旧书籍,神色间有些落寞。 我张了张嘴,想安慰他一点什么,不过还是不想说出口。 毕竟,这可是连我自己都没有过的坎不是吗? 为什么,我们这么个性迥异、不管是才能见地、人生理想还是世界三观全然不同的人类,非要被一种叫血缘的关系紧紧联系在一起,然后,因此要发展出超过陌生人的关系呢? 凭什么? 凭什么父母子女间,当互相理解、互相体谅?明明我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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