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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语气越来越不同了,有时候那种自豪和欢快可以透过信纸传来。 果然见过世面的女人就会变得不一样,这种就叫自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已经深秋了。 这些日子里,每天每天,雪兰都会跟丁氏一起路过那位唱歌的盲女,有时候雪兰会驻足听一会儿,然后给她放下几角钱。盲女的耳朵也许特别好,时间长了,她竟然主动开口跟雪兰搭话。 “谢谢您,总是来捧场。”她对雪兰说,女人的声音非常好听,似乎是仅仅听她说话,就是一种享受。 “不客气,您唱得真好听。”雪兰说。 “让您破费了,我回家后才知道,您每次都打赏不少钱。”盲女道。 “您的声音太美了,比录制唱片的歌手都唱得好。”雪兰说。 “您过奖了,那怎么能比,人家是大明星,我只是个街头讨饭的。”盲女笑道。 雪兰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这个年代的歌星,唱起歌来总有种唱戏的感觉,调子有时候尖锐,有时候婉转,给人拿腔拿调的感觉。 雪兰问盲女:“不知道先生家在何处?” “不敢称先生。”盲女道,“小女夫家姓周,家就在后面的弄堂。” 雪兰迟疑了一会儿说:“若有机会时,请先生上门唱曲可行?” “求之不得。”盲女睁着灰白的眼睛,向雪兰颔首道。 雪兰正在写,她把的前三章寄给后,就收到了连载的邀约。 与她联络的编辑叫王万膳,他回复雪兰的第一封信就用十分惊喜的语气说一直想联络您,原来您来了南方云云。 原来被改编成话剧后,就在许多剧院上演过,可惜一直联络不到作者本人。因为有些场合是盈利性质的,很多文化人比较注重操守,盈利后就把一部分钱寄给了杂志社,结果杂志社早就联系不到作者了。 王编辑说很欣赏雪兰的文笔,希望能跟雪兰见一面。 不是短篇,起码要写二十万字左右,杂志社自然需要事先跟作者见面,并签订协议的。 的杂志社就在沪市,要见面也很容易。 雪兰选的会面地点就是她家对面的那家咖啡馆。 大约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有位先生推门走了进来,并且一眼就看到雪兰,因为她在桌上放了三个苹果,这是他们约见的标志。 那位先生脱下帽子,向雪兰欠了欠身说:“您好,初次见面,鄙人是王万膳。” “您好,我是刘五姐。” “不想先生如此年轻。”王先生有些无措地说,“我来这里之前,还以为先生是男子……冒昧了,冒昧了。” 其实也不怪人家胡思乱想,雪兰一个年轻小姑娘,偏偏写了一个妓院妓女的题材,也难怪人家想歪。 显然王先生就非常尴尬,似乎准备好了一肚子话,却都说不出口的感觉。 可不是为了充噱头,写些情色之事博眼球,因为主角是条狗嘛,视角最多也就是听到奇怪的声音而已。而且整篇故事都处在一种晦暗晦涩恐怖的调子中,就算有情色,也不过是恶心,令人心生反感而已,所以雪兰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她张口就对王编辑谈论起了自己的故事,并把自己的立意和打算说的一清二楚。 王万膳先生见对面的年轻姑娘侃侃而谈的自在样子,也就渐渐放松了神态,听她说起了故事,并与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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