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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起来却并不舒服,也不实用。又譬如在这里,雌雄之间的隔阂是如此明显,人们甚至津津乐道于雄虫是如何虐待他们的雌虫的。 在摩尔,虽然还有些许旧时代的糟粕遗留下来,但至少在法律上,雌虫并不是那么地无助。 他们来到米特已经五天有余了,第一天秦简之被路上所见到的一切震惊得几乎要忘记言语。一个雄虫手里拿着五根绳子,绳子的末端,分别拴着一个雌虫,他们美丽又可爱,却像狗一样在地上爬行,膝盖和手掌磨出了厚厚的茧子。 路过的雄虫朝他们投来兴奋和激动的眼神,而雌虫们只是低下了头,从他们身边快步走过。 “真是恶心。” 秦简之低头啐了一口,余光在严景手腕上发现了一个镯子——那个镯子是红色的,代表着这个雌虫已经有主人了,其他雄虫不得再与他说话。 “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路边破旧的房子里,传来隐隐的求救声和鞭子抽打的声音,秦简之听得清清楚楚,这让他更加恼怒。 “你看起来就像气呼呼的小孩子。”严景看着他好笑地说。 “而你看起来好像完全不生气——明明你也是雌虫。”秦简之悻悻地说。 “生气是没有用的。”严景摸了摸手腕上的镯子,夕阳斜照下来,帽子在他脸上投下阴影,遮住了他的半张脸,秦简之只看到他的嘴角,上面挂着一丝不明意味的笑容,“我倒是很庆幸,我没有出生在这个国家。” ———— 当晚他们回到租住的旅馆时,秦简之抓着严景,很用力地在他身上啃噬,像是要将他吃下去一样——或许是因为长达一个多月的担忧,又或许是因为五天来的愤怒,总之,他十分地用力。 严景眼前发黑,他感觉自己像是融化了一样,秦简之趴在他身上,后面湿热而充实,他的怀抱温暖宽厚,几乎要让他溺死过去。 “秦……简之……” 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只听到自己黏腻的声音和对方的喘息。 秦简之越来越熟练了,这是他眼前出现白光时,唯一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开车!!! 完全不在计划内啊!!! 写完了才发现自己开车了0-0 话说,谁还记得这篇文——他其实是个虫族文啊。 啊,差点忘记 感谢小拉拉小可爱送的火箭炮。 么么叽 ☆、第62章 但凡是一位算得上高大帅气的雄虫, 总想娶几个雌虫, 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雄虫,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 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 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孩子理所应得的一个归宿。 ————以上出自于米特一位佚名作家出版的开篇第一章。 而现在, 秦简之正处于非常头疼的境地里。 要知道, 一位年轻、英俊、帅气并且有钱的雄虫是多么地吸引人——他出手阔绰,前几天刚买下了两张珍贵的前往摩尔的船票,最重要的是,他如今仅拥有一个雌子。 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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