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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如不回家呢。 韩潇性子硬,他爹很不巧也性子硬,爷俩一碰面就各种摩擦,天雷动地火的,三天两头吵一会,如今大爆发一场,家具都砸了不少。 韩澹眼泪吧嗒的站一边,也不知道亲爹和亲哥到底帮哪个,虽然从理智上来看,帮爹比较好,因为这次爆发是韩潇先发得火,但从心里来说,韩澹又向着他哥。 闹到最后,父子两陷入冷战,等到了高考结束,他包袱一打,就离家去当兵了。 咳咳,所以他当兵最初的原因其实只是想离开那个家,并没有他和自己女朋友说的那么伟光正,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和余诗说自己中二期的那点黑历史,所以此处略过就好。 那时候他还太年轻,还不懂事,不知道孝顺父亲是有时限的,人的命也是脆弱的,一旦错过,他就再也没有孝顺老爷子的机会了。 后来他也后悔,他不该和老爷子那么吵,作为儿子让老人家一点,低个头认个错有什么困难吗?男子汉就不能怕低头! 可……也来不及了。 所以躺病床上,韩潇面上洒脱还能笑哈哈的,其实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难过,然后就狠狠的扇自己巴掌,骂自己魂淡,一辈子作为儿子却不孝,作为丈夫却不能给自己的妻子一生幸福,他太混了。 他真的很不甘心,十万个不愿意离开这个人世,可是他干得过敌人,却干不过死神。 ======== 认识余诗是一场美好的意外,他发誓他当初只是随便朝戏台上瞥了一眼,然后就被余诗演的那个小生给摄住了。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余诗的名字,不知道她的性别,但他就是一眼盯住余诗,眼神愣是没法飘到别的地方去。 因为余诗太出彩了,站在舞台上,她就是最耀眼的那个,她长得高,足有一米八多,还有一双风情万种的凤眼,气度雍容、身姿挺秀,韩潇发誓,那时候台下的人有八成眼珠子都粘余诗身上了。 等那个小生一开嗓,乖乖的更是不得了,嗓音浑厚带着金属的亮丽,感情丰富,直直能把声音唱进人心底去。 那个年代还不讲究什么现场live超赞之类的夸奖语,但余诗的实力毋庸置疑,所以韩潇就那么成了余诗的粉丝,还是比较铁杆的那种,后来千方百计要到了余诗的联系方式,脸红彤彤的邀请余诗出门吃饭。 咳咳,反正,那时候大家还比较含蓄,韩潇抱着一颗小粉丝的心,一放假就去请偶像四处玩,然后大街小巷的做胡同串子,买些小玩意做礼物,但在余诗的眼里,她就一个感受。 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追她啊? 呃,虽然这是一出“性别误会”引起的意外事故,但余诗年轻时荷尔蒙比她未来的闺女也不差,韩潇没多久就挺不住,觉得自己,好像歪了。 说起来韩潇其实还是个蛮潮的人,他最喜欢的外国歌星是瑞克.马斯汀,这位歌星有一首很有名的歌,名为,对,就是那首“go!go!go!ale ale ale……”的歌。 作为一个球迷,韩潇自然是知道这首歌的,然后,他也知道这位歌星是一个同.性.恋,并且因为粉这么一个歌星的关系,他对同性之间的爱情,持“不赞同也不鄙视”的正常态度,估计就算有两个男的牵着手在他面前路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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