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凤眠:我将我最爱的人埋葬在寒冬 (第1/3页)
【番外1】凤眠:我将我最爱的人埋葬在寒冬
自我目睹苍生苦楚,就立志要高举火把,为天下迎来一个春天。 李凤眠 自懂事起,李凤眠学会的第一个道理就是施恩勿念,受恩赶尽杀绝。 他知道自己的母亲不喜欢他,因为生他时,母亲难产,还没生出他,就血崩不止,险些丧命,是父亲找来了一位名医,力挽狂澜,保住了母亲和腹中的自己。 也是因为那位名医,父亲才有机会将他男扮女装,骗过了众人,多了一个依仗。 他幼时,经常见到那位女医,后来,突然有一天,她消失了。 他的父亲毫不避讳地告诉他,哦,那个人啊,死了。怕他不信,又加了一句,我杀的。 李凤眠无限震惊,因为他常听那位女医念叨:当年要不是我及时出现,哪里还有陛下和三皇子这两个人?怕不是骨头都烂了。这么多年要不是我辛苦遮掩,三皇子哪能被当成皇女,锦衣玉食,安然度日? 初听时,心怀感激。听得多了,就没了感觉,甚至有点厌烦。 父亲不知想起什么,嘴角是一抹冷笑,那个贱人,这么多年从我这里拿了多少好处?她女儿的仕途,儿子的姻缘,哪件不是我替她操办的?而今女儿获了死罪,要我去救,陛下都不肯松口的罪责,我有什么办法?她竟然要挟我,要去拆穿你的身世。呵,找死。 由此,李凤眠彻底明白了,施恩勿念,受恩勿忘,但受了恩,看情况要赶尽杀绝。 所以,白秋夕在病床上,求自己杀了她时,他被翻出了心底里最阴暗的恶毒念头。 很久之前,他一直低估了白秋夕,觉得她不学无术,纨绔做派,放浪形骸。 渐渐的,刮目相看,又渐渐地,生出了敬佩。 那么冰雪聪明的一个人,看透了一切,也不在意一切。 最开始,不想救她,救下她后,再也舍不得杀她,也不仅仅是因为李春朝。 但最好的借口,只能是,李春朝。 她像是造物主的恩赐,佛前的莲花灯一般,没有人不喜欢她,哪怕无数人避开她,也未必是真的讨厌她。 李凤眠也时常问自己,是多久把她放在心上的呢? 槐花香里,也许早就一见钟情,但那时愚钝,只觉得她站在绿叶白花之间,笑容明媚,如同槐花仙,靠近了,果然是一身的清新槐香。 蓬莱山那晚,将自己身子给了她,他也分不清,有几分是为了让李春朝收心,又有几分,是自己的真心。 后来,她就有了孩子。 一笔糊涂烂账,所以,孩子断断不能生下来。 李春朝来找他,面无表情,不悲不喜。但他知道,李春朝也不想要留这个孩子,不然,不会特意来告诉他。 他和李春朝,其实很像,待人接物却走了两个极端。 李春朝内心疏离,但让人如沐春风。李凤眠不需要那份温和的假面,所以,他连一个细微的表情都不需要伪装。 于是,他找来了欺瞒他的魏若昧,打断她一根肋骨,又将白秋夕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并处理了。 行宫里,照顾她的那段日子,他彻彻底底看清了,白秋夕有多爱李春朝。 以至于午夜梦回哭着叫他的名字,明明自己夜夜流泪,白天却强颜欢笑,去宽他的心。 这世间女子朝秦暮楚,三君四侍,可她却为了李春朝,不惜以死相逼拒绝夏岑风,收了心后,也再不曾和什么人纠缠不清。 为了李春朝,她拿出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架势,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不可谓,不用心。何止是用心,已经用情至深。 这样真挚又干净的感情,在这肮脏的永安城里,像是一颗暗夜流光的夜明珠。 可惜,这么美好的东西,是在永安城里。 永安城,明明是天子脚下,冬天却有无数的人冻死饿死,而世家豪门酒池肉林,朱门酒肉臭。 李凤眠自知能力有限,无法拯救天下苦命人,尽着自己的最大努力,节衣缩食,在蓬莱山深处,供养了一批未成年的孩子。 养到他们长大,就各自放他们下山。有的入红尘安稳度日,更多的自愿成为他的一把刀,为他卖命。 他不讨厌孩子,意外地,看着满山乱跑的孩子,就觉得看到了希望,心里也会开心些。 但他却没留下白秋夕肚子里那个,李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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