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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终于全部长出来了,蓬松柔软,如昆仑白雪般圣洁无暇,毛尖还带着一截淡淡银色,足以预见长大后会有多么惊人的美貌。 唐丝丝对它爱不释手,每天抱在怀里,像拢着一团白云。之前因为雪宝秃毛,唐丝丝怕它着凉,没敢带它出院子,如今皮毛厚实了,她便将它带去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漱云顶最高峰,那里有一株参天的海棠树,唐丝丝最喜欢倚在枝头喝酒晒太阳,读姜橙寄来的书信。 “丝丝,见字如晤……” “琅山圣会……恕不能陪?……又见喜信,需慎养之??” “妈蛋!清阳这个禽兽!” 女子情绪激动,一双柳烟眉时蹙时扬。她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轻,渐渐就没了动静。勾陈僵硬地蜷缩在她怀里,感受着她清浅舒缓的呼吸,心想这是睡着了? 他小心翼翼爬向她手中的信笺,一目十行地看完,最终确认他刚才听到的“清阳”确实就是他的弟子清阳。 那么写信的是他的妻子姜橙?唐丝丝和她关系很好吗?她也是来自琅山的妖精? 勾陈思忖片刻,扒住一截海棠枝,轻轻咬了一口。睡梦中的唐丝丝眉目明显地皱了一下,羽扇般的长睫颤了颤,换个睡姿又重新进入沉眠。 果然,勾陈心道,这株海棠树应该就是她的本体了。 清雅好闻的花香浮动在空气中,因是主人用法力凝聚出来的,香气里还带着属于她的淡淡灵气。勾陈沉浸其中,只觉通体舒畅。 他真是怀念极了修炼的感觉,想到如今这具无法修炼的蠢笨身体,勾陈又抑郁烦躁起来:这一世的历劫,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年开春,万物萌发,海棠初绽,这是唐丝丝最喜欢也最舒服的季节。她在山上呆不住,又想出门云游去了,可又舍不得把雪宝单独留在漱云顶,便决定带它一起出门。 唐丝丝最爱去的地方自然是繁华的阚京。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修真门派在大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练气修身的人多了,俊男靓女也跟着多起来,放眼望去街上美人成群,着实令唐丝丝赏心悦目。 其中最得她喜欢的,是宴清都的林笑公子和帝春台的绯音姑娘。 宴清都是相公楼,帝春台是青楼,唐丝丝来往切换身份,浪得风生水起,毫无压力。 到阚京时已近黄昏,她直接女扮男装去了歌舞升平的帝春台。 绯音是这里的花魁,也是“唐四(丝)公子”的老相好。唐丝丝进门的时候,绯音早已备齐酒菜等着她了。 “还是你最懂我呀!”目光扫过满桌子她的最爱,唐丝丝笑得合不拢嘴。 绯音笑道:“奴家得公子这样的知己,也是三生有幸。” 唐四公子出手大方,性情随和,又通高雅、晓风月,很合她的脾性。只是有个怪癖,无比热衷美食,每次过来都会提前通知她准备好阚京现下最受欢迎的时令美食。 绯音素手轻拍,上来了一众美人和乐师。清丽宛转的歌声响起,姑娘们裙袂飞扬,翩跹起舞。唐丝丝啃着香酥鸭,抓着芙蓉饼,青漓小酒入口甘甜,醉得她每根头发丝都舒服,只觉神仙也比不上她此刻的快乐。 享受的同时也不忘爱抚怀里的灵宠:“雪宝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酒?味道可不错了。” 小狼充耳不闻,视线紧紧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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