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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筒裙佩戴少量银饰的黎族少女。 春日的暖阳尽管清冷,却也挡不住人们心里的雀跃与欢腾。他抬手遮挡在额角,太久没到阳光眼睛有一瞬的不适应。他靠着破旧的木门,斜着眼睛望着狭窄的泥巴路。 一眼望去,家家户户都大门敞开着,街边有些卖菜和小饰物的摊位,稀稀落落的叫卖着。初春的风不再像冬日那般凌厉,而是有着柳枝般的柔软触感。莫清弦挺了挺背伸了个懒腰,踱着脚步朝街道的那头走去。他记得,孟元年是在那个方向做工。 远远地他便看见孟元年穿着夹层的单衣提着一包东西朝这边匆匆走来。走到一半被几个黎族少女拦住,背对着莫清弦他看不出她们的样子,只能从她们的背影感受到一种澎湃人心的活力与清纯。 他停住脚歪着头看孟元年,孟元年身姿挺拔虽然单薄瘦削,却别有一番清峻的味道。他微微低着头嘴唇微动,隔得太远莫清弦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能看到他的脸隐在阳光与阴影中,帅气又美丽。 有少女塞了些东西在他手上,然后拉着同伴匆匆离开了。孟元年将东西捏在手中远远地就看到了站在路边的莫清弦。连忙大步走了过去。 “你好些了没,今天还头晕吗?” “早就好了,就你不信。” “还早好了?是谁晕倒柴垛上爬不起来的。”孟元年挑起他好看的眉,仔细打量着莫清弦,见他果真气色不错才放下心来。 “刚刚有姑娘跟你求婚了?” “胡说八道!”孟元年没好气的瞪了眼莫清弦,“那是黎族的小女孩,今天是他们的孚念孚。” “不就是情人节嘛,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什么孚念孚了。”莫清弦嘟囔着嘴朝孟元年抱怨着:“都怪你一直不让我出门,不然我也能招招手就围来一群小女生。” 孟元年好笑的望着他,有些啼笑皆非,顺手将手心的的银铃铛递给莫清弦:“来来,莫少爷,这铃铛送你当是我补偿你的?” 莫清弦将铃铛拿在手里,小小巧巧的轻轻摇晃就能听到清脆的的“铛铛”声,声音不大却格外好听。他拿在手上好奇的摇来摇去,以前在家里不知有多少好玩的物什被他嫌弃的无视在仓库一角,直到腐烂也没有看过一眼。如今拿着这个黎族少女的小铃铛,他却欢快至极。 孟元年看他难得的露出一幅婴孩般的好奇神色,拿过铃铛顺手将别人送的彩色丝带穿进铃铛上的小孔里:“手给我。” 莫清弦听话的递上左手,就见孟元年低着头认真地将绳子系在他的手腕上。彩色的带子配上银色的小铃铛,映衬着他白瓷一样的肌肤,很好看,他在心里小声的想着。 距离他们逃亡,已经过去将近两个月。荆叔留下的钱早就花的干净,这段时日住在这镇上的医馆里,说是医馆也不过是将住房分割成两个部分而已。一切花费全靠孟元年在镇上的工地当临时工,一天五块钱,勉勉强强够支撑莫清弦的中药钱。西药太过珍贵,他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只能眼见着时间就这样拖了下来。 如今莫清弦已见大好,回北京已经是现在的头等大事,他们不可能一直就在这儿流浪着。且不说林家如何的着急翻天覆地的四处寻摸着莫清弦的踪迹,只说他自己,血海深仇,灭门之恨,就让他再也等不下去。 “阿清,今夜我们就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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