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重生之大宋中兴_第五章雄心万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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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雄心万丈 (第2/2页)

出来。

    陈复文、韩庆玉等心腹官员都围拢起来仔细研读起来。

    一、大宋将实行君主立宪制,君主只是国家的象征。内阁、国会、法院将是新国家的最主要的三个职权部门,采取严格的分权与制衡形式。国会行使立法权,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三者之间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二、国家结构形式将采取联邦制体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各联邦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三、大宋联邦宪法的制定。

    四、国会议员的组成办法。

    五、由下至上或由上至下推行选举制。

    沉默,难耐的沉默,各人都被许汉青提出的全新的国家组成形式所震惊。

    “亚圣曾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我的想法就是希望民意真的能主宰这个国家,改变历朝历代由一个人决定国家政治走向,甚至兴衰的可能。我的计划还很粗陋,希望大家能真正领悟我的意思,献策献力,把这个国家带上一个长远的发展之路。”许汉青见众人都不说话,便首先开口说道“这上面有些东西说得很笼统,有什么不懂或不清楚的大家可以互相探讨研究。”

    陈复文抬头用奇怪的目光瞅了一会儿,开口问道:“皇帝只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这样是否妥当。”

    “为什么不妥当?”许汉青反问道:“当你掌握了自己命运的时候还要把希望再寄托在不世出的明君身上吗?一言定人生死,金口玉言,一人可兴邦,一人也可败国,把国家民族的命运交在一个人身上,难道不是草菅人命吗?一句话,从人治改到法治上,一个国家才能长盛不衰。”

    “镇国公,这何为宪法?”韩庆玉张嘴问道。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该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在该国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许汉青解释道“这制宪乃是根本,我希望能在三、五年内完成,这样以后的工作便有了依据。”

    “那军队怎么办?由谁来统领,会不会成为祸乱之源。”

    “军队是国家的军队,不是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现在开始就要培养他们对国家的忠诚,首先名字便要改,我想就改成大宋国防军好了。当初他们也是在保卫家园的口号下参军入伍的,再经过几年的教育,随着我慢慢淡出对军队的影响,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当然,这可能还需要更周到细致的安排。”

    “镇国公,选举制是不是最终要替代科举制?”

    “镇国公,国会议员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这些都是我要和大家商议后再决定的,而且这可能是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你们都是跟随我和陈先生多年,说是心腹也不为过,我只希望你们能和我一起,努力地把这个重担挑起来,并且比较圆满地完成它。”许汉青用坚定的目光挨个望去。

    明媚的阳光洒落下来,在阳光下播种希望,在阳光下收获成功。没什么过程是便捷的,没什么结果是必然的。但这一刻,在许汉青的心中却充满了成功的信心,国家的繁荣可以说是他在精神方面最大的追求,为了这个目标,他纵万死而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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