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2/2页)
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狡猾,谢梦朝很慢地想到,看着沈榆一溜烟儿跑走的背影。 稀奇了,学坏了,但好像又是好事。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或是什么改变了他?他有什么是想要得不到的?还是说终于得到了什么? 有东西在发芽。 有什么在发芽 我心口的肉随着发芽在破土变化 从种子栽植到地下 黑暗很难熬吧 疯狂的诗作为长大的养料太不切实际了吧 可是赞美和信任的确是我最需要的啊 我的郁金香 开得很好吧 台下。温遇旬又开始转杯子。 具体唱了什么歌词,他听不太清,因为耳边太吵。 可是光一束一束不要命似的往沈榆身上打,不像温室大棚里那种模拟的光照,明明同样是人造灯,为什么就是感觉他在生长。 沈榆在生长。 我的郁金香。 作者有话说: 没有写到想写的地方!所以明天同一时间还有! 第66章 终于要给我名分了么 “怎么样啊?”眼巴巴。 “太吵,没听清。”嘴硬。 “他觉得很好听,可能还觉得你很好看,一直盯着你不放的。”翻译。 沈榆一下笑出来:“真的啊?” 段绍怀自信满满:“当然!眼睛都不带挪开的。” 散场时间,关店在即,客人稀疏,酒过三巡在杯里冒着当啷响,这时再说话就不用很大声了,沈榆站在温遇旬几尺外收拾他的贝斯,直接对着他喊也能实现无障碍沟通。 温遇旬的坐姿也不如人多时拘束,握着酒杯转手腕,另一只手臂搭在椅背上。 “确实听不太清,”他说,“你在我旁边叫得太大声。” 段绍怀被投诉扰民,忿忿不平下意识就想还嘴,深刻地思忖了会儿,发现自己是罪有应得(香港同胞的奇妙成语运用),只好装作没听到,转头找白小岩说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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