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芒未相随 (第1/2页)
妇人把小奴和盖聂带走后,那名年轻人也站起来,立在下首,请郑安平和陈四上坐,两人那里肯坐。芒卯道:“今二人为客,焉得不坐客席,为人所笑。”二人这才坐了。去请客的人和那名年轻人依次在芒卯肩下坐下。 芒卯指着二人道:“是则犬子寅,是则犬子未。寅乃大子,未乃四子。幼儿申,随楚太子入秦,见在秦庭。所谓申公,实指申儿也;右先生者,敝府客车右先生也。” 郑安平执礼道:“微庶于申公子帐下,多闻教训。亦瞻见公之丰姿!” 芒卯转向自己的两个儿子,道:“汝等且知郑公子否?于剑下舍命救魏公子信陵君者,即此君也!” 芒寅和芒未皆伏拜道:“幸得瞻仰!” 郑安平赶紧回礼道:“微庶岂敢!” 芒卯还是对其二子道:“君上下管邑、据华阳,声威四起,郑公子实其力也。君上得封于管邑也,公子乃管令!虽然,公子仗义,于前岁救一贤者,而得罪于魏相,今事露,而君上不能平,致令公子亡命也。” 郑安平心下震动,这芒卯把自己的事娓娓道来,就好像是他的事似的。他越发坚定了自己刚才的想法:那只幕后黑手,就是芒卯。想着芒卯为秦王荐为魏卿,出将入相,深耕魏国二十年,如此大人物要想耍弄一下自己,自己哪里有还手之力,只得随其自然罢了。一念及此,郑安平心态平和,态度恭顺,毫无波澜地道:“臣本布衣,寄食于魏,忝为武卒;侥天幸得为上士。值华阳之役,魏武卒尽墨,臣得保首级。犹为不足,将为功业。事发身败,非敢怨尤,但以身当之可也。” 芒卯道:“非如公子所论也。申儿自秦来报,公子所救之贤者,已入秦国,甚得秦王欢心,拜为客卿。公子一入秦,功名利??,非可量也。” 郑安平道:“张禄先生入秦为客卿,臣闻之于豕三兄。今臣亡命,实往投之,但得保残生,幸也。非敢望他。” 芒卯对二子道:“汝等其观郑公子否?视富贵如浮动,来亦无感,去亦无留。诚大丈夫也。” 郑安平道:“微庶岂敢!” 酒肆主人奉着几案进来,每人均一鼎二簋,一一摆好。女眷那边三人,是每人一鼎一簋。 待酒家退去,郑安平谢道:“微庶乃亡命之人,焉敢当鼎簋之礼。” 芒卯笑道:“鼎簋之礼者,中国也。楚者,蛮夷也,披发左衽,焉知礼!公子且尝之,非如中国之鼎也。” 郑安平打开鼎盖,果然里面不是煮的肉羹,而是各种蔬菜、鱼虾、肉食混合在一起,加上各种葱、姜、桂等多种调味料一起炖的食物,和肉羹相比,又别有一番香味。簋中所盛,有粟有稻,皆蒸成饭,而不是粥,可各取所需。郑安平闻得香气,食指大动,但却从未这么吃过,惟恐失礼,只得偷眼先看芒卯如何动手。 芒卯用箸先拨一些大米饭到碗里,再用匕舀一些乱炖盖在饭上,示意郑安平道:“公子请!” 郑安平连忙端起碗来,复观陈四及芒氏二子,也是一样吃法,心想大概错不了,也就有样学样,用箸拨饭,用匕舀肉。然而那两根箸却总不能运用随意。陈四见了,提醒他道:“父但以匕食可也。” 芒卯见郑安平用不惯箸,也道:“但以匕食,但以匕食!” 郑安平有些不好意思。自己以前在庠序是学会了用箸的,但武卒一当十多年,用箸的技术不用则废,没想到竟然这么生疏。而且在中国,箸是用来在鼎里捞肉用的,是大长箸,不像这里,是两根短箸,完全取代了匕的功能。他决定,先用匕对付过去这一餐,回去后一定好好练习用箸技巧,再也不能如此失份。 用乱炖拌饭,美味无比,又香又甜,郑安平吃得几乎停不下来。吃完一碗大米饭,又吃了一碗小米饭,不敢尽兴,放了碗。 芒卯没有吃得那么香,但见郑安平吃得香甜,只得慢慢地吃。见郑安平放了碗,才把碗里的饭一口吃光,停了箸。陈四和芒氏二子也都停下来。 芒卯道:“吾之寄食于魏也,本思遗子孙以家业,令免饥寒。时乖运蹇,败师杀将,不得于国。小儿未,无闻于君子,才微德薄,愿荐于公子,以求闻达。” 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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