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大童玩具厂? (第2/2页)
版权外销可能成本更高。(抱歉,具体的海外版权怎么分成没有查到。) “可以,不过要跟他们说清楚《功夫熊猫》的播放权的期限,这个必须要在合同上写明,具体他们播放权的时间是多少,到时候在洽谈,可一定要写清楚这个事情。” 现在的版权意识还是很不完整的,欧美等国也有不少盗版的事情。 这次动画片外卖到其他国家,除了独家播放权外,也是要设立期限的。 至于有没有效果,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时候的电视台都很霸道的,无论是香江的TVB还是东南亚等国,这个时候的电视台都是很少,往往都是自负盈亏,像这种外购片,不播放个十年八载,或者没人看的地步,他们是不会放弃播放的。 “我明白了,不过依我看就算写了这个,真等到播放权期限到期,他们恐怕也不会理会这种事情,毕竟跨国打官司的成本太高了。” “我知道他们等播放权到期后,也一定会继续播放,不过改写的还是要写。” “好我会跟丽的电视台那边说的。” 电话那头的上官小宝忽然想起昨天的事情问道:“对了,之前大童玩具厂的人过来问我是不是能将功夫熊猫里面的角色做成玩偶出售。” “大童玩具厂?” “嗯,在元朗那边的一个玩具厂,规模不是很大,不过看他们提供的资料,设备倒是很齐全,现在是在给迪斯尼做代工的。他们想要摆脱掉工厂一直做代工为主,想要自主开发玩偶,可是你也知道,现在香江最热最火的动画片就是我们功夫熊猫了,所以这次联系到我们出版社。” “你是怎么想的?” 李国豪问了一句,因为功夫熊猫的版权之前李国豪分了上官小宝一份,虽然不多,可是能赚钱,还在乎多少版权么? “我觉得可以,这家玩具厂虽然已经都是代工帮迪斯尼做玩偶,可他们的技术还是有的,设备也是很齐全,在香江乃至东南亚都有不少固定的代理商。” 李国豪想了想说:“你看着办吧,具体的该怎么弄,你先弄个稿子给我。” “嗯好。” 版权是很复杂的东西。 别看《功夫熊猫》只是一部动漫,可其中牵扯的版权有很多。 现在的人们都知道一本书,一个动漫,一个游戏,一个电影,一个影视等等在其大火后,延伸出来的IP版权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赚钱的。 这些道理,70年代的人也懂,只不过可能是时代的局限性,加上很多未来必不可少的网络还未诞生,所以版权这方面基本上就只是赚个小钱。 挂断电话后,李国豪拿起桌上今日的报纸看了起来。 自从创办公司,人轻松下来后,也开始慢慢的学会看报读书。 以前是没时间,加上在后世基本上没人看实体书籍、报纸。可在李强跟张栋的带领下,李国豪也慢慢的转变起来。 没手机,没电脑,没网络的日子,于其看一些无聊的电视剧,还不如看看书本跟报纸。 PS:求推荐票跟收藏義海藏龙的餐饮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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