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汉争鼎_第29章 战略决策(上)(求几张推荐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29章 战略决策(上)(求几张推荐票) (第1/2页)

    当下项庄命令荆迁放了尉缭,又把所有人都赶到了百步开外。

    尉缭揉了揉手腕,苦笑着道:“既然上将军什么都明白,就不必再让老朽为难了吧?再说老朽年近七旬,行将就木,实在是帮不了上将军什么忙了。”

    项庄摆了摆手,说道:“尉缭先生,现在这里只有你我,再无他人,有什么话尽可以挑明了说,我可以明白无误地告诉你,我非常向往大秦帝国的雄风,对大秦遗民也不仇恨,我也从不认为始皇帝是暴君,更不认为大秦法度是暴政!”

    尉缭闻言不禁愕然,项庄这话倒是真的出乎了他的预料。

    一直以来,关东义军打出的旗号就是诛暴君,除暴政,而楚、汉两军就是义军中最有影响力的两支军队,也是现在逐鹿天下的两大力量,现在项庄居然说始皇帝不是暴君,也从不认为大秦是暴秦,这是在否定整个义军!

    “我知道先生心里在想什么。”项庄却是淡淡一笑,接着说道,“不瞒你说,我从不认为关东义军是上应天意、下合民心的仁义之师,事实上,所谓的义军就是一群暴民,大秦之所以灭亡,全是因为二世胡亥以及歼臣赵高!”

    “唉。”尉缭忍不住叹了口气,项庄这句话却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秦始皇兵吞六国之后,不仅统一了文字以及度量衡,同时也把秦国森严的法度推广到了整个天下,结果自然遭到了六国遗族的极力抵制,但是关东六国连国家机器都被秦始皇的大军毁灭了,区区遗族的抵制自然是根本成不了气候。

    正如卫鞅变法时,秦国老世族阻止不了新法的推行一样,关东六国的遗族也同样无法阻止大秦法度在全国的推行。

    但是,就在关东百姓慢慢适应秦法,就在六国遗族慢慢丧失影响力的时候,秦始皇却突然驾崩了,而且,由于秦始皇没有册立储君,结果就给了赵高这个歼臣以可趁之机,凭借拥立二世胡亥的契机,赵高迅速掌握了大秦帝国的权柄。

    再然后,在赵高和二世胡亥一连窜的倒行逆施下,关东百姓不胜其苦,大泽乡暴乱终于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几乎已经丧失影响力的六国遗族趁机加入其中,结果这场原本不值一提的暴乱就成了燎原之势,很快就波及了原关东六国的所有地区。

    但既便是这样,关东乱军也根本动摇不了大秦帝国的根基。

    只要帝国皇帝略有能力,或者掌握帝国权柄的权臣略有政才,大秦帝国就仍能在翻手之间把关东乱军给扑灭,但是很遗憾,二世胡亥就是一头蠢猪,权臣赵高更是个无后的阉人,他从未想过身后之事,他唯一在乎的就是今世的奢华尊荣!

    结果就是,二世胡亥和歼臣赵高联手将大秦帝国的栋梁蒙恬、蒙毅、李斯一一拆除,最后又推倒了大秦帝国最后的基石——章邯!

    章邯不甘受戮,遂率二十万秦军叛入乱军阵营。

    到了这个时候,就是始皇帝重生也挽救不了帝国的命运了,大秦帝国这座无上华丽的大厦遂即轰然垮塌!

    所以,对于项庄的话,尉缭可谓深有同感!

    尉缭只是没想到,项庄居然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这番话要是被桓楚、季布等楚军大将听到,只怕立刻就会引出一场风波来,不说项庄从此丧失威信,导致楚军军心浮动却是必然的!

    当下尉缭沉声说道:“上将军就不怕老朽把这些话转告他人?”

    “先生是国士,又岂会行这样的小人之举?”项庄摆了摆手,淡淡地道,“而且,我也不怕告诉先生,他曰若能赢得楚汉之争,鼎定天下,我大楚除了不能沿用大秦国号,别的方面将尽可能地照搬秦国法度,尤其是耕战体系!”

    “上将军此话当真?”尉缭闻言不禁微微动容。

    项庄若真愿意在鼎定天下之后推行大秦法度,那么秦楚之间的仇恨也就不值一哂了,因为大秦帝国以法治国,严禁私斗仇杀,秦楚之间的恩怨原本是国仇,可在大楚代秦之后,那就又变成私仇了。

    项庄淡淡地道:“我项庄言尽于此,信与不信全在先生!”

    到了这份上,项庄已经全部亮出自己的底牌,现在就看尉缭的抉择了。

    尉缭却陷入了长时间的沉思,毫无疑问,项庄刚才的这番言论给了他极大的冲击,尉缭并不认为项庄是在花言巧语骗取他的信任,因为项庄能说出刚才这番话,就说明他对大秦帝国的法度以及耕战体系有着深刻的认识。m.zwWX.ORg

    对于秦国法度以及耕战体系,尉缭是相当迷信的。

    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深刻地理解过秦国法度以及耕战体系,就必定会被其中所蕴含的巨大能量,以及所能够爆发出的巨大威力所深深吸引,项庄虽然是楚国遗族出身,可他显然已经被秦国法度以及耕战体系的魅力所折服了!

    尉缭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