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白驹过隙 (第1/2页)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的着实很累,幼犬睁眼后我就开始跟它们接触,观察他们的动作;举止;体形;毛色...后来终于选了一条并不怕人也并不过分亲近人的平背公犬“娜鲁”做为我的训练犬。 现在社会上养犬成风,养德牧的也不少,可是我发现大家普遍喜欢弓背的犬,而平背的却很少有人问津。其实,平背弓背是一样的,弓背的血统并不一定比平背的血统更纯粹,如果单纯的就长途奔跑耐力而言,平背犬反而更占优势。 此外真正看一条犬是否优秀,我个人认为血统并不是唯一的衡量的标准,有时候一条杂种土狗的智商并不见得就比不上一条有着一代血统的纯种狗。就跟人是一样的,皇帝生的并不一定都是天才,百姓的后代并不一定平庸。正所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娜鲁很小时我就带它去助训犬一只藏獒的笼子前,观察它的反应。好家伙,虽然只有一个月大,叫声还带着奶味,不过还是毫无恐惧的直扑直上。而不是像别的犬那样夹着尾巴不敢吭声。 好!!!我要的就是这种“哈巴狗咬狼----豁了命的上”的精神。我就这样选择了“娜鲁”。 顺带着也说说藏獒吧,真正的纯种獒绝对是犬中的霸王,我之所以用了霸王而没用王者是因为獒勇敢狂傲的精神和气质很像“单戟敢为万人敌”的楚霸王项羽。但野性难训,情绪不稳定,发狂时主人都拉不住。智商中等偏下,我们训导班的一个班长闲来无事花了三个月训练一只藏獒去拣物,到最后的结果是:扔了一只网球出去,而那头“铁包金”找了半天衔了只旧胶鞋回来。 最重要的是獒得吃血食才能保持野性,那费用就不是一般人所能负担的起的了。总体概括一下吧,獒战斗力超强,但是不服从命令,行为全凭自己的喜好。有钱人养着炫富合适,想训练成工作犬一点希望都没有。我们分队的獒是作为助训犬来养的。用以训练军犬的胆量和面对强大敌人时的勇气,并不参加训练和服役。 这期间,每个星期我都会抽空去看看那头身有残疾寄养在农户家的小犬,当然每次去都或多或少的给它带点口粮过去。 第一次去和老人聊天聊到很晚才回去,第二次去时发现老人把那些还没断奶的小哈巴狗强行断了奶,把那头小母狗和我拿过去的小犬搬到了西厢房的炕头上。搞的我苦笑不得。 因为它的整个脑袋除了鼻头和两个眼圈的其他部位全都是白毛,我给他起了个名字“白狼”。 白狼刚睁眼,它的那位小奶妈就“罢工”了,白狼长的太快,胃口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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