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飞升_第五百三十七章 众叛亲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五百三十七章 众叛亲离 (第2/3页)

道道山河虚影,神妙难测,笑道:「你焉知你这番举动,不是在神算之中?韦序,你被镇压玉数十万年,修为不复从前,连神算算计你也不知道,这次你必将败亡!

    金河剑君虽然是仙君境界,但道行早已到了天君境界,因为为人耿直,在仙界被人穿了许多双小鞋,没有足够的资源提升到天君境界。

    但他的剑道着实精妙,许应本身便是剑道大行家,再加上自悟仙剑气,持尺与韦序对战,倒也可攻可守。

    尤其是山水丈天尺,催动之后,便向外铺张,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不断递增,剑光一动,山水铺满四周所有空间,必中一尺,打得韦序难受无比。

    韦序疯狂进攻,几次三番手掌探入洲,但都被许应挡下。

    激洲中众人心惊肉跳,神婆连忙厉声道:「姑射、天罡,速与我一起推算他的招法,不得耽误!

    姑射仙子和袁天里原本为韦序「所震慑,一时间忘记了推算,闻言连忙集中精神。

    刚才他们忘记推算,许应拼了「性命挡在藏洲面前,这才保住他们的性命,短时间内尚可,但时间一长,许应的无漏金身只怕难以承受韦序的攻击!

    姑射仙子轻轻挥手,韦序身上一道道因果线浮现出来,她根据因果来推断韦序的出手。每一道因果线都是韦序将要施展的招式,这些招式之间的因果关系很轻微,因果线也极为纤细,微不可查。

    而且,因果线也在不断变化之中,有可能会因为战场局势变化而变化,很难把握。

    因果线扎根在韦序身上,如同一根根蛛丝,纤细无比,而韦序便相当于提线木偶,被这些因果线所操控,按照因果线对应的招式来施展神通。

    修为越高的人,此类的因果线便越纤细,越是难以察觉。

    姑射仙子原本无法察觉韦序的因果线,但她这段时间进入瀛洲之中,汲取赢洲灵气修炼修为大有精进,如今已经臻至天仙境界。

    再加上韦序被八卦炼丹炉焚烧了五十多万年,如今修为尚未恢复到一成,她以有心算无心,因此可以将这些因果线提炼出来。

    「倘若我可以更改这些因果线,来让韦序施展我给他预定的招法,岂不是可以将他击败?「

    姑射仙子想到这里,立刻尝试修改这些因果线的次序,不安:「不知道是否能成?」

    韦序与许应交锋数十个回合,眼中凶光闪动,心道:「小师弟这段时间没有施展出金桥,这说明金桥消耗极大,短时间内他难以施展第二次!既然他施展不出,那就挡不住我攻入瀛洲!只要吞噬这座藏洲,吃光那些算命的,便可以随意把

    玩他!」

    他刚想到这里,手中施展的神通却打在空处,远处一座山头轰然炸开。

    许应趁机以丈天尺催动珠仙剑气,一剑刺来。

    韦序中了一尺,随即鼓荡修为,将侵入体内的仙剑气统统抹除,手掌斩在丈天尺上,震得许应虎口开裂,握不住丈天尺!

    韦序正要抓住此尺,手掌探出,却抓在空处,心中一怔,随即醒悟:敢算计我?」

    他的神识无比强大,尽管只剩下一成的神识,依旧洞察虚空,察觉到姑射仙子在算计自己的因果线,当即便要鼓荡神识,顺着这些道因果线,将她诛杀!

    就在此时,许应一尺扫来,斩断道道因果,却是神婆算出韦序的想法,让许应提前出手。

    韦序无法格杀姑射,又中了许应两尺,虽然没有将他斩杀,但是这件至尊法宝的威能却屡次侵入他的体内,折损他的修为。

    许应却在挨打之中,修为节节攀升,让他心生不妙。

    「小师弟有神算帮忙算计我,我修为恢复不到一成,倘若能恢复两成,赤手空拳便可以打死小师第!」

    他目露凶光,突然舍弃许应,纵身而起,一个起落便落在正在与大钟拼命的一个仙君身旁!

    钟仪帝君带来的几位仙君正在国攻大钟,与其说是国攻,不如说被大钟困在道场中殴打。

    大钟炼化人参道果,也修成一枚青色道果,算是半个伪大罗金仙。

    这道果是可以助帝君、天尊等人进入下一个境界,修成伪大罗金仙,炼就道果的宝物,蕴藏的力量至大至伟,否则也不可能吸引长生帝来夺。

    只是大钟不懂如何祭炼道果,这才久战不下,否则早就将那几个仙君打杀。

    韦序落在那人身边,面露凶色,抓住那仙君张口一吸,便将那人的元神道场、气血、法力统统吸出,向可他口中涌去!

    只在短短片刻,那仙君便化作一具白骨胎腰,死于非命!

    韦序重重一握,将手中白骨捏得粉碎,目光扫向大钟。

    他身形纵起,下一刻落在大钟面前,突然丈天尺飞来,将他打翻一个跟头。许应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