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卖女求财 (第1/2页)
林小妹年满十八岁了(农村是虚岁),这个年龄走走关系是能登上记的,就算登不上也没关系,农村大把娃都生了,两人还没结婚的。从年初林后妈就四处托人给林小妹说媒。 大环境下,男女比例还是男性居多,都说一家百家求,怎么说也没有女方上赶着找媒人的吧? 这就应该归功于林老蔫和林后妈了,一个软弱无能是非不分;另一个对继子苛刻,逼着继子入赘,又掐死亲生子,爱财如命的。 再加上林华南的名声也差劲,没有混混的胆,却有混混的坏。 讨论群五六③⑦四三陆七伍 但凡家长有几分脑子的,但凡小伙子不丑,家庭尚可的,都是避之不及。老话说的好,妻贤夫祸少,就算林小妹是个好的,摊上个那样的丈人丈母娘大舅子,娶过门是甭想消停了。 从年初到年尾,林小妹还没卖……不,还没嫁出去。 林小妹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她无法选择,当嫁之年,她的要求也不高,家庭穷一点,长相差一点,青年别太窝囊别太懒人品没问题就可以了。 大哥等同于净身出户,不是照样把日子过好了吗?林小妹觉得她也能。 林小妹还不是很了解老娘,林后妈把她养这么大,好吃好喝地养着,能让她这么容易嫁出去?穷的根本不用想,绝对不在林后妈的考虑范围之内,家庭好的能出的起高彩礼的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话又绕回来了,但凡家长有几分脑子的,但凡小伙子不丑,家庭尚可的,人家也不考虑林小妹。 这一下子,可供林小妹选择的对象少之又少,只有那种小伙子人品差或者有残疾,但经济条件好的;或者是死了老婆带着孩子给人当后娘的,家庭超级好的。 八十年代,特别是农村,离婚不是正经人干的,所以嫁人就要在一起过一辈子,林小妹坚决不同意嫁这种人。 这次林后妈急了,主要是男方愿出一千二百块钱彩礼,相完亲还给林后妈买了营养品、平跟小皮鞋、一刀五斤多猪肉。 一看就是个大方的。 塔读小@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就是吧,人长的差了一点,一米六几的个子,连骨头带肉过不了百;前头的老婆死了,留了一个五岁的大儿;年龄也略微大了一点,都三十出头了。 在林后妈眼里,差瘦都没关系,带着个大儿也没关系,大点更没关系,大男人知道疼人。 主要是这家条件太好了,爹妈是庄上跺跺脚能抖三抖的人物,男人承包着山场承包着果园,养猪养鸡养兔子,听说一年挣大几千。 这样的条件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要不是林小妹年轻一点,长的好看一点,脾气好,人家压根看不上她(林后妈语)。 任凭老娘百般做林小妹的工作,她就三个字:不同意。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怎么说也得找个看的过眼的。 哪怕林后妈把男方夸的天花乱缀,那个人是什么人物,又不是隔着十万八千里,林小妹能不知道? 父母是老痞子,他是大痞子,果园啥的都是抢的,无本的买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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