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从站长开始_第174章 后勤保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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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章 后勤保障 (第1/2页)

    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七上八下”是一条铁定的界线。由此,国家就出台文件,规定家庭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雇工不能超过8个,超过8个就要限制,尤其是干部不能超过8个雇工。

    据统计,1979年底,全国批准开业的个体工商户约10万户,两年后的1981年,统计数据就变为101万户,翻了10倍。这其中的“雇工问题”肯定是多有存在,这既是民生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在刊发《一场关于承包鱼塘的争论》之后不久,又以《怎么看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为总标题,开辟一个讨论专栏来讨论此事。

    争论最主要的焦点之一是“雇工到底算不算剥削?”对此,社会上形成了三种意见,有人主张取消,有人主张限制,有人则表示支持。

    坚决的反对者认为,既然是雇工经营就必然有剥削,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不能允许雇工剥削的,这是一个大的原则问题。搞专业承包,不能忘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原则,因而,绝不能允许雇工。

    第二种意见否认有剥削,认为陈志雄承包的鱼塘是集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改变。陈志雄雇人帮他管理鱼塘,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劳动伙伴关系,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新的劳动组合和协作。

    陈志雄的收入比雇工高得多,但这种差别是合理的、正当的。对于我国城乡出现的新的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我们应该积极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承认客观事实,陈志雄付给被雇人员的报酬低于他们付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陈志雄的收入中存在剥削是肯定的,而且,雇工越多,占有他人创造的财富也就越多。

    但这种剥削在我国现阶段是应该允许的。因为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出现雇工现象也是难免的。问题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既不能不承认,也不能简单地加以禁止,只能限制和引导。

    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允许有剥削?这是改革开放遇到的障碍。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已经远远超出当时理论的解惑范围。争论犹如巨浪,瞬间倾泻千里。

    而因其深刻的现实性,注定的是,这场争论一开始就跳出了理论界形而上学的范畴,波及到了整个中国社会的上上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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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后,发表了此次争论的最后一篇——佘大奴、黄克义的文章《进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经济》。

    文章认为,陈可以跨队承包,也可以雇工,雇工也不算剥削,因为他的“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劳多得,是无可非议的”。这算是对雇工问题讨论的一个结论。

    “七上八下”的理论标准和界限,不仅没有使争论平息,反而使现实更加无所适从

    在整个80年代,雇工问题几起几落,未有定论,理论界则直接参与到了现实问题的解决当中。

    除了在国内各大报刊不断刊发文章围绕雇工问题展开讨论之外,政府、社会科学院等机构也不断组织各种调查组,对各种形式的雇工现象进行调研。全国的、各省的理论工作者先后召开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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