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宛转蛾眉 (第3/4页)
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叫姐的,而且还不是师姐什么的,是姐。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以他的心理年龄,给程素瓶做叔叔那都是绰绰有余,但当初那一声“姐”喊出来之后,他心里还真是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点点的依靠感。 像现在,跟她待在一起,其实也只是简单地闲聊,但他就是觉得自己的状态似乎放松了不少,以至于说着说着,连“发骚”这种话题都扯出来了。 不过,的确,这种话题出现在两人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尴尬。 于是,李谦不接茬了。 过了片刻,程素瓶主动开口,换了话题,“哎,你上次送给我那本书,就是你又刚出的那一本,《射雕英雄传》,第二本写完了吗?什么时候出?” 李谦收回注意力,笑着问:“怎么,第一本你看完了?” “嗯。”毛巾颤动,程素瓶点了点头,道:“前几天就看完了,特别好看,比你第一本那个《碧血剑》好看。” 李谦笑笑,“全书都已经写完了,也早就交稿了,第二本估计下个月就能出版,你要是着急的话,回头我给你发电子版过去。” 程素瓶道:“那倒是不用了,我也没那么急,还是等着新书上市吧,到时候给你贡献一本销量去。” 李谦笑笑,没等回答,程素瓶已经又道:“对了,写书的稿费高吗?你又是做专辑又是拍电视剧的,那么忙,怎么还想着写书?” 李谦耸耸肩,“这个解释起来就复杂了。嗯,这么说吧,我只是不想让这些故事烂在我脑子里,就跟我当初写歌和拍电视剧,都是一样的。” 程素瓶闻言“哦”了一声,过了一会子才笑道:“你脑容量真大。” 说完了,她还笑着解释,“你做的这几样……我不是说具体多高的成绩啊,我就是说这些事情,你看,写歌、唱歌,拍电视剧,现在又写书,一般人呢,一辈子能做一样就可以了,因为这都是创作啊,都是很费脑子的!这个还不像我们唱戏,有老师,有前辈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东西,你认认真真去学,去掌握,去理解,再加上有一点天赋,就可以了,你做的这些东西,都是从无到有。” 李谦笑笑,突然问:“哎,姐,你觉得我文笔还行吗?” 程素瓶闻言想了想,“嗯,怎么说呢,文笔这个东西,我自己也不太擅长,实在是没什么资格给你评价,就我个人的阅读感受而言的话,你的书胜在整体的架构够出色,人物设定也很出彩,尤其是故事编排,很棒,单纯只说文采,哈,姐还真不怕打击你,真没觉得你有多出色。” 李谦闻言无奈地笑笑。 是啊,虽然金庸古龙的小说看过很多,年轻时候闯荡摇滚圈,住在北京地下室的那段时间里,甚至有好几年的时光,平常闲了都是拿金庸的小说打发时间,电视剧、电影更是几乎一个不落都看过,但哪怕你把全部的故事,甚至细节都记得一点不差也没用,本事再大,你也记不住原文! 金庸的行文,古朴大气,而且因为幼年接受了相当完整的私塾教育,古文功底异常扎实的缘故,他的行文里,带着一股子浓郁的古风古韵,这个东西,是李谦无论如何都模仿不出来的。 所以在写书的时候,李谦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笔力不够,缺了金庸老爷子的功底,可千万别把那些精彩的人物描写给写疵了,而那些所谓精彩的故事架构,事实上也是靠很有耐心、但又不失阅读趣味、并不枯燥的铺垫,一步步铺到最后,才爆发出来的,他也怕自己做不好。 因此,最近这几年,只要一有闲工夫,他除了写,就是回头自己一遍遍的读,一遍遍字斟句酌的修改,甚至经常会大篇幅的删掉重写。 坦白说,来到这个时空四年有余了,于他而言,写歌、唱歌、拍戏,哪怕再苦,却也都是自有乐趣的,唯独写书,是耗费了极大精力、对他来说有些枯燥,但他却又一直都在咬牙写下去的。 而这一点,也是来到这个时空四年多之后,他认为自己所做的最伟大的一件事情——事实上,如果不是内心那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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