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囚笼_第十四章 混入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十四章 混入 (第1/2页)

    夜,越发的深沉了。

    第六大道。

    原本繁荣的街市,早在战乱中,被摧毁殆尽了,剩下的就只是一片狼藉。

    不过,一些建筑因为体积巨大,构架坚固,在炮火中却是还算完整的存留了下来。

    当然,这样的完整,那是和其它完全成为废墟的建筑相比较而言。

    例如:第六大道的百货商场!

    做为整个城市最大的百货商场,它早已经没有了光鲜靓丽的外表,甚至,整个屋顶都坍塌了一大半,从天空上看去,就如同是一个破烂的靴子倒扣在了地面上——鞋底是漏了的那种。

    但即使如此,它也能够成为战乱中人们最佳的避风港。

    唯一可惜的是……

    此刻,它被一群持枪的暴徒所占据。

    在商场外,两个持枪暴徒半依靠在阴影中,眼睛扫视着四周。

    不过,神情中的散漫,足以说明他们是在敷衍了事。

    这并不怪他们!

    整个第六大道的幸存者、暴徒们谁不知道这里是‘秃鹫’的地盘,在最初的反抗者被吊在前边不远处的地方烧死后,这里早已经不会被外人踏足。

    更何况,在他们的头顶,那坍塌了大半的商场顶上,还有一个家伙。

    那才是巢穴入口真正的守卫。

    不仅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武器也远远不是他们手中的【M1905】能够相比的,而是口径更大,射程更远、更精准的狙击步枪。

    在两个持枪暴徒看来,那个家伙才是真正的死神,任何靠近这里的陌生人,都被那个家伙打破了脑袋。

    “我想要抽支烟!”

    一个持枪暴徒对着另外一个说道。

    “走吧,一起去!”

    另外一个非但没有呵斥,相反立刻赞同道。

    从阴影中走出来的两个持枪暴徒,径直的向着商场内走去。

    抽烟,也需要一个避风的地方才行。

    而商场外可没有这样的好地方。

    两个持枪暴徒自然不会走商场的正门,事实上,商场周围的墙壁上,四处都是被炮弹打出的坑洞,走这些坑洞,要远远省事的多。

    最先提议的持枪暴徒迫不及待的钻过了坑洞,而后面的持枪暴徒刚准备弯腰的时候,一只手猛地从他的身后伸出,捂住了他的嘴。

    在他下意识要呼呼的时候,脖颈间一阵剧痛,接着,持枪暴徒彻底的陷入到了死亡的黑暗。

    【刺击:要害攻击,造成对手100生命伤害(50冷兵器(匕首)(基础)X2),对手死亡……】

    “快点!”

    率先走进商场内部的持枪暴徒,根本没有发现什么不对,还在催促着同伴。

    并且,很是悠然自得的点燃了一支香烟。

    而就在这个持枪暴徒点燃香烟的时候,一道身影猛地从坑洞中扑了进来,一把将对方扑倒在地,匕首掠过了对方的脖颈。

    持枪暴徒根本来不及反应,就一命呜呼。

    【刺击:要害攻击,造成对手100生命伤害(50冷兵器(匕首)(基础)X2),对手死亡……】

    呼!

    接连干掉了两个持枪暴徒的秦然,站起来长长的出了口气。

    在半个小时前,他就来到了附近,静静的等待着如同眼前一样的机会。

    拥有着技能【潜行】,想要溜进眼前的商场,对于秦然来说并不困难!

    难的是如何在不惊动两个守在地面和一个守在屋顶的持枪暴徒的前提下,进入地下仓库——仓库的大门被‘秃鹫’派人刻意的破坏,每次开启都会发出刺耳的噪音声。

    秦然很难绕过外面的守卫,直接开启仓库的大门。

    尤其是守在屋顶的那个持枪暴徒,根据他审问的结果,守在屋顶的那个持枪暴徒,可是有着一把狙击步枪,这也是秦然坚决不让柯琳同行的缘故。

    即使柯琳反复的要求。

    因为,秦然有把握隐藏自己,但是柯琳可不行。

    一旦带上了柯琳,不但会暴露他自己,柯琳也是难逃一死。

    毕竟,按照俘虏所说,屋顶上的那个狙击手,枪法是相当不错的。

    当然了,这样的相当不错,也仅仅是对这些持枪暴徒而言。

    对于真正的枪手来说,还是不够格。

    不然的话,对方也不会被秦然这样的摸进来了。

    而秦然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小觑对方。

    在简单的搜索了两个持枪暴徒的尸体,没有什么发现的秦然,就小心翼翼的向着屋顶摸去了。

    至于尸体上的枪械?

    在本身就带了一把【M1905】和足够弹夹的秦然来看,捡取更多的枪械,只会影响自身的灵活。

    通往屋顶的道路,早已经不是原本的楼梯了,而是那从屋顶直接坍塌下来的半边屋顶。

    钢筋、混泥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