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衣 (第1/2页)
不说庄静去了多久,就回来还又带了两只活兔子,就被庄母逮着说了一顿。 往后几日家门口都会出现一些小猎物,每回庄静做好饭都要往李家送上一大海碗肉。 不过倒是没再见过李重山,不知道是不是又进山打猎了,这让庄静松了口气。 她对这些见过血的人有些惧怕,他的眼神会让她想起前世逃亡时遇到丧尸的无力感。 家里的肉开始多了起来,天气热吃不下这么多,庄母就把一些肉处理好放进地窖里。 后面不知道庄父怎么跟李重山说的,家门口就再没有出现过什么猎物。 “这肉吃多了啊,心肝颤。”察觉到这一变化,方氏悄悄的说。 “嫂嫂是嫌肉不好吃?”听到方氏的话,庄静觉得有点奇怪。 可没见到有人会不喜欢吃肉的,不对,还真有一个,那就是李家婶子。 肉送多了,庄静和李母就相熟起来,如果要说庄静体弱,那李母估计就是命不久矣了。 那才是真的体弱的人儿,本身身子就不咋好,还有心事在心里压着,这能好才怪呢。 李母是很喜欢庄静的,不仅喜欢她这个人,还喜欢她种的菜。 往常送过去的肉,除了鸡汤李母会喝上一小碗,其他的都是让李重山吃了。 若是李重山不在家,她也只是吃上几块便不吃了,那一人份的量愣是能让她放到坏了。 青菜倒是能吃上一大盘,庄静刚开始知道的时候,也劝过李母要多进些荤腥补身子,只不过后来看李母实在不喜欢,就多拿了些自己种的菜去。 “我哪里是嫌肉不好吃,我是嫌太好吃了,咱们没做什么好事,这天天送肉的,吃得心里不安稳。” 方氏想想就愁,觉得欠了李家不小的人情。 “他小姑你可不知道,可别看今天一只鸡明天一只兔的这么吃着,说着不值什么钱,其实老贵了。” 庄静或许不知道这些野物价格几何,但是想想前世,明明一样的肉,但是野生的就是要贵上一些。 现在世道不好,什么都缺,不说野物了,光是肉就不便宜,所以怎么可能不值什么钱。 这就是李母当她是小孩子,不知道这些价值,为了让她收下的借口而已。 “如今不是不送了嘛,嫂嫂今后吃不上可不要说啊。” “嗐,以往不也是这么过来的,这些日子吃的,都快顶上我好几年的量了,够了够了。” 确实吃了些日子,方氏的脸色都好上了许多,最直观的还属小侄儿和李母。 小侄儿原只是脸上有些婴儿肥,其实身上没几两肉,现在不仅有了些肉,还长高了。 李母更是,虽然肉用得少,但是庄静时常过去陪她说话,心里松快了,人也就好上几分。 现在咳嗽少了,脸上也不似她们刚见的时候那么苍白了。 “来,去屋里换上,看看哪不合适,嫂子再给你改。”咬断手中的线,方氏将一套杏色的衣裙赛道她手中。 草帽的生意方氏早些日子就不做了,镇上有人专研出了草帽的做法。 庄静就劝了方氏不再去做这个,花时间得的银钱还不多,索性现在家里养着不少兔子。 平日就是庄安喂着兔子,她有那空闲就去打扫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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