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谈作者拖更日记_第一百三十七章 不用找了,我就是这里最强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不用找了,我就是这里最强的 (第1/3页)

    在场的其他兔子头玩家在以前只是对建筑师的职业能力有所耳闻,直到现在才是真正见识到建筑师的能力有多少恐怖。

    简单地使用字符而已,竟能在顷刻间制造出一个环绕着监狱的迷宫。

    这种表现力和他们这些异化职业玩家的完全不一样,直接就是仙人之力的感觉。

    而在场的兔子头玩家们也没有沉浸于对建筑师能力的震惊之中,他们迅速下楼去往监狱的门口。

    李花朝转过身看了一眼面色平常的建筑师,心中对建筑师能力的猜测再加一条。

    坝,壁,坡,这些字符严格来说都是名词字符,但在建筑师的手中却出现了“名作动”的用法,字符的效果直接就变成了“建造坝”“建造壁”“建造坡”。

    这应该也是建筑师的职业能力之一。

    此外,建筑师的字符释放范围广阔得可怕,但应该仅限于这些建造类的字符。

    如若不然,建筑师完全可以直接用“雷”字符这样的东西来轰击目标,而非是现在这样建造建筑物。

    当然,如果那样的话,这个职业也就不是建筑师了,大概会变成雷法道士之类的东西。

    上帝视角加上雷字符的无限轰击,身边甚至还有一個帮忙造炮弹递炮弹的……

    这画风逐渐玄幻。

    至少李花朝也看了一些恐怖片,还没听说过有什么邪佞是不怕雷击的。

    李花朝见其他几个兔子头玩家纷纷下楼,故意磨磨蹭蹭在后面,等着别人先下去。

    他倒不是因为想躲在别人偷懒少出力,主要还是想等兔子头玩家将这所监狱的所有玩家聚拢起来后再下去。

    这样的话,他可以更容易发现躲在玩家群体里的禄星和酒师,不至于被打得措手不及。

    站在楼梯口等了一会儿,李花朝才慢悠悠地走下楼梯,来到一楼。

    其余的兔子头玩家已经将这所监狱目前面临的状况告诉了这些玩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监狱里的这几个头部玩家的带动下,这些玩家还是很愿意齐心协力抵抗监狱外的那些怪物的。

    至于这种“很愿意”里夹带着多少阴暗的私人想法就很难说了。

    李花朝站在一楼的楼梯上向着下方的那些玩家望去,目光快速扫过这些玩家。

    没有禄星和酒师的身影。

    这种未知让他感觉有些不安,他也想不出来这两人去干什么了,到底在哪。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两人肯定在偷偷谋划着什么,随时准备给他致命一击。wap.

    这种想揍人却又找不到人的情况让李花朝感到很是头疼。

    他现在突然有些怀念虞良醒着的时候了,至少不用怎么担心被其他玩家阴死。

    要是虞良叔叔在这所监狱里就好了。

    李花朝在心中叹了口气,不过他也没有去尝试唤醒虞良,因为很显然,虞良已经切断了对外界信号的接收。

    否则早就该被他吵醒了。

    那么这种时候,如果是虞良的话,虞良会做些什么呢?

    李花朝开始尝试“扮演”虞良,站在虞良的角度进行思考。

    如果是虞良的话,虞良会做什么?

    估计会打开页面看一眼,字符栏啊物品栏啊图章栏啊什么,看看有没有能够用得上的东西。

    李花朝对虞良的行事风格也是比较熟悉的,虞良在遇事不决的时候总是会先看看自己有什么,再想想自己要什么。

    于是李花朝便有样学样,粗略地看过自己的三栏。

    字符栏里的字符基本上都是战斗时使用的,对现在的情况倒是没有什么帮助。

    他的目光落在“耐”字符上,这貌似是在动物园的时候交易所得的,拥有增强50%耐力的效果。

    耐力的话,某种程度上貌似可以缓解一下体力不足的问题,可以让他体力的消耗速度变慢,只是很可惜,他现在的体力水平还是不足以支撑一场同水平的战斗。

    欺负欺负小怪或者是普通玩家可能还行,但对付禄星那样的玩家……

    他现在估计连躲开字符目光锁定的能力都没有。

    再看图章栏,他的图章本来就只有两个,撇开之前交易出去的“午夜游灵”,那就只剩下“玩偶杀手”了。

    这是之前动物园里解决园长办公室附近的那几只玩偶怪物时附带的,可以增加对玩偶、雕塑、画像类怪物的伤害。

    物品栏的话,除了兔柚的腿子以外基本上都是从各处收来的破烂。

    幸好放在物品栏里的腿并不会因时间变久而腐烂发臭,依旧拥有着一种极具艺术美感的洁白无瑕。

    李花朝长久地看着这条腿,心中还真的想到一件事情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