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法律也要讲人道 (第2/2页)
在韩光明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律所已经工作多年了,以前跟着别的律师虽然也会办一些业务。可是律师很少为他们进行细致的讲解,也不会让他们单独完成一个业务环节。 倒是韩光明对他非常信任。不过,韩光明对他也算不上特殊对待,就是对郭宁也是一视同仁。这更说明韩光明一个可以跟随的律师。不论是谁,在法律行业都不甘心当一辈子助理。苏本质相信自己也有一天做为律师独立开展业务。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他还需要积累很多的知识。很明显跟随韩光明工作,会加快这个学习进程。 “这两天出了一趟门。怎么样,张汉的案子,你们准备好材料了吗?” “这是我们准备的材料。”郭宁递给韩光明一本材料。 “好,这样,我先不看材料,听你说说。然后再看。”韩光明并没有打开材料,而是让两个人先做一个口头说明。 这么做,其实对双方都有好处。一方面更锻炼了两个人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让韩光明看材料时更加省力,可以事先对材料的整体进行一个把握,然后直奔主题。 “我们是这么想的。首先2016年刚刚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确双方就已经有了诉讼。当时也进行了一次鉴定,这个鉴定还是张汉申请的。不过张汉申请鉴定,当时的鉴定结论只有九级伤残。明显与现在的伤情不符。” “一个案件的结果应当与事实相符,与法律相符,与正义相符。从这个角度来说,本案应当重新鉴定,对张汉的伤情有一个符合现实情况的鉴定结论。从而让案件结论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符合正义的基本价值。”苏本质说起张汉的案件慷慨激昂,很有一些气势。 “说得不错,郭宁你有什么看法。” “我与苏本质的看法差不多。要是说有一点不同的是,我认为本案对于张汉的情况要特别考虑。” “为什么?” “因为我们去过张汉家,也看到了张汉的情况。张汉出了交通事故后,妻子与他离婚,家里还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刚刚上学。除了自己不能照顾自己以外,还有一个有着精神疾病的哥哥。全家上下只能依靠一个八十四岁的老母亲在维持。” “法律的保护,对于我们来说,或者说对于大多数人只是一种利益的体现。但对于张汉来说,就是未来生存下去的希望。在未来,没有老母庇护的时候,至少他还有一部钱财,让维持生存。” “张汉的悲惨现状,完全是因为肇事方所导致的。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是理所应当。法律在本案不只是要追求一个正义的结果,更要追求一个人道主义的结果。”郭宁说道。 “好,好,你们说得都很对。苏本质说到了案件的结论应当与现实情况相符,应当与法律精神相符。郭宁则更关注,案件结论应当具备最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应当符合法律的基本价值。” “但是,这些都是大道理。现实的难题是,案件已经进行了一次司法鉴定。这一鉴定程序上没有问题,依现行规定不具备再次启动鉴定程序的条件。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不二法站的正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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