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捕快那些年_第9章 你看我美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9章 你看我美嘛? (第1/2页)

    纸上只写着两个字:“交人。”

    赵行认得诸葛贤余的字,心中更是满是疑窦,命案发生才不过两个时辰,凶手便已经擒获,而且这百花楼从朝中找了关系,来找六扇门要尸体,莫非这具尸体之中隐藏着什么秘密?

    想到此,赵行道:“我只按规矩办事。”

    杨得水满脸怒容,厉声斥责道:“好一个赵行,我的话你不听,总捕头的话你也不听了?仗着陛下当年那一句‘忠勇可嘉’,一意孤行,违抗上级命令,你目中无人了?”

    两年前,赵行初入六扇门时,曾破获一个轰动京城的大案。

    一名鞑靼使者在入京之时,在马市被杀差点引发两国交战,赵行很快破获案件,将凶手捉拿归案,此事办得甚合皇帝心意,于是口头褒奖了一句“忠勇可嘉”。若是寻常官员,能得了这句嘉奖,只要不犯错误,必然会平步青云。

    要想在官场如鱼得水,既要会办事,又要会来事,可赵行偏偏不信这一套,依旧我行我素,不讲情面,得罪了许多人,至今也只是一名仅比青衣捕快高一级的红衣捕头。

    赵行将纸条收起,道:“咱们六扇门实行首问责任制,案子既然交到我手中,那就由我负责,你们要收尸,待我将卷宗报上去之后,自然归还。”

    李八娘一听急了:“诸葛总捕头的话你不听,刑部大人的话你也不听?一个小小捕快,哪里来的胆子?”说罢吩咐同行之人道,“给我抢!”

    赵行拔刀出鞘,“谁敢?”

    杨得水本想劝阻,但转念一想,那个烫手的山芋是诸葛总捕头接下的,出了事情自然也是由他来担着,这些年在六扇门他位居三把手,始终被诸葛贤余压了一头,何不趁机把事情闹大?到时候没准能坐收渔翁之利。

    想到此,他笑了笑,“好,就按你说的办。”

    李八娘虽是百花楼的东家,毕竟是民不是官,看到赵行态度如此坚定,也不敢硬来,于是放了一句狠话,“赵捕头,我女儿的尸身放在你这,若是坏了半点,自然为你是问,到时你可别哭着来求我。”

    赵行懒得理她。

    李八娘走后,由于官府宣称案件已告破,众宾客也都留下姓名备查之后,离开了黄府。

    赵行对范小刀道:“范兄,看在今日我请你喝酒的份上,可否帮我个忙?”

    范小刀道:“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说。”

    “我初来京城,衣食没有着落,事成之后,把我弄进六扇门,谋一份差事。”

    范小刀一心想混进六扇门,看到有这个机会,自然不会放过,赵行一愣,道:“官场条框太多,我看你生性洒脱,疏于人事,并不适合这种生活。”

    范小刀道:“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当一名捕快,抓凶缉盗。”

    李青牛补道:“你的梦想不是要当天下第一山贼吗?”

    范小刀上前就是一拳,“以后不许提山贼那两个字。”又对赵行道,“我的身份,也请赵兄为我保密。”

    “我还未说所求之事呢。”

    范小刀道:“若没有猜错,应该是让我帮你照看孙梦舞的尸身吧?”

    赵行愣了愣,“你怎么猜到?”

    范小刀笑道:“今夜这个案子,有些不寻常。孙梦舞是当朝名优,人头落地,尸体无血,死法极为怪异,这边还未勘验完,凶手就缉捕归案,而且惊动了朝中之人,给你顶头上司施加压力,这个案子处处蹊跷,百花楼的人也索要尸体,甚至还搬来了棺材。要知道,若非家中有老人,谁也不会提前备好棺材,更何况百花楼是风月场所。你要查案,自然从两个地方着手,一是孙梦舞的尸身,另一个是那个蓝公子。我又不能审案,自然是帮你盯着义庄了。”

    听到范小刀一番分析,赵行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

    “这可不是个好差事。”

    范小刀道:“别忘了你答应之事。”

    自然有仵作和差役把孙梦舞尸体收殓好,送到了义庄。

    城东的义庄在一座破庙,由于香火不旺,年久失修,被朝廷征用为义庄,用来停放一些死得不明不白、或客死他乡之人。

    义庄平日里由一个耳聋眼花的老和尚看守,听赵行说范李二人今夜也要住在这里,更是乐得清闲,嘟囔了一句,“今晚总算不用跟死人睡觉了,”便当了甩手掌柜,听得李青牛一阵瘆得慌。

    如今义庄内存放着几具尸体,时值夏末,天气炎热,虽然尸体经过处理,而且有香料遮掩,味道依旧不好闻。赵行与二人交代一番之后,连夜回到六扇门审查疑犯。

    锁上祠堂的门,范小刀和李青牛在一处偏房休息。

    李青牛有些心惊,“我听说义庄内横死之人,一到夜间,他们的鬼魂就会在庄内游走,小寨主为什么答应这个要求?”

    范小刀道:“还不是为了混进六扇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